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5〕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设站收费经营,由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8个匝道收费站,站名分别为“岱山湖收费站”(位于K28+464m处)、“八斗收费站”(位于K51+082m处)、“杨店收费站”(位于K59+494m处)、“白龙收费站”(位于K65+093m处)、“埠里收费站”(位于K78+650m处)、“下塘收费站”(位于K84+524m处)、“陶楼收费站”(位于K94+093m处)、“吴山北收费站”(K103+418m处,预留)。
二、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各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S07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女山湖收费站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S07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女山湖互通建成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S07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新建女山湖收费站,由安徽省徐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站名为“女山湖收费站”(位于K130+300m处)。
二、女山湖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等2条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20〕7号)规定执行,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