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蛇耀春·财信之约幻空绮梦秀”

聊城市新春无人机灯光表演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灵蛇耀春·财信之约幻空绮梦秀”聊城市新春无人机灯光表演将于1月29日至31日(大年初一至初三)每晚8时至8时15分,在聊城东方双语小学东校区附近空域举办,为确保活动安全、精彩、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和临时空中限制区域为:2025年1月29日至31日,每日19:30—20:30,临时空中限制区域为振兴路、柳园路、站前街、湖南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在上述区域内禁止除表演单位以外的所有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

三、禁飞期间,请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予以直接击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聊城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5日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