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是南方都市报前调查记者王猛谴责《漂白》作者陈枰的,后来知名大V格十三也加入进来了。
而格十三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王猛对于陈枰的行为是充满厌恶的,气得说出了这样的话:“小老太太,你敢把内裤和胸罩脱了,站在光天化日之下不?”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拿抄袭这件事做了一个比喻。
在他看来,陈枰穿了别人的内裤和胸罩,但是为了防止别人拆穿她,也为了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她就又穿了很多其他的衣服,还戴了不少首饰。
这样的话,若是打起官司来,她就不怕输了。
因为法律上对于抄袭是看比例的。
她认为出现的那些雷同的句子的比例不过只占1%。
说起来,陈枰已经69岁了,不光写书,还当导演、监制,钱已经赚得不少了。
如果在创作小说《漂白》时能正大光明去找到王猛,给王猛出一些报酬,她就不会有今天这一劫了。
可是她就是没有去找,才引来今天的麻烦。
至于她到底有没有抄袭,我想各人都有自己的判断。
首先,她肯定是看了王猛那篇报道的。
她之所以写《漂白》小说,也是因一名电影制片人找到她,向她提供了这么一个素材,还带着她去采访了一些人。
这就相当于,人家给她提供了一个投资项目机会。
如果她将来赚到钱了,那名制片人也是有功之臣。
但是她都做了什么呢?
她和那名制片人谈崩了,两个人后来就没有再把这个项目进行下去了。
可是,她一转身就去写了小说,然后又去找人拍了电视剧。
如果我是那名制片人,我肯定也会很生气的。
在法律上,她或许不用给那名制片人相应的报酬。
但是在人情上,她是需要给那名制片人一些报酬的。
做人本该就得这样。
你不会做人,那后面出了事了,别人就不可能来帮你。
这不,她被王猛盯上了,那名制片人就站出来说出了真相。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当时采访到杨树斌的弟弟,杨树斌的弟弟什么都不说,一问三不知。
那陈枰自称采访了杨树斌的弟弟,就算是在误导网友了。
不过,陈枰是很会说话的,她很擅长“春秋笔法”。
你看,她说自己采访了杨树斌的弟弟,这确实是事实,她没有说谎。
但是她却故意不提到杨树斌的弟弟什么都没有说。
有人说:“难道王猛用了《漂白》这个题目,别人就不能用了吗?”
我觉得用是可以用的。
王猛之所以这么气,是在于他写了那篇报道花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光采访人数就近百人,初稿近6万字。
可是陈枰却能不费吹灰之力把他的成果拿去用,她自己省去了不少时间。
这换成谁都是无法忍受的。
既然她创作这个故事是源于看了王猛的报道,她确实应该给王猛一些好处的。
我记得很多导演就做得很好。
电影《消失的她》、《出走的决心》都是根据真实人物故事改编,导演就专门找到当事人购买了版权的。
陈枰现在的意思是:她的电视剧《漂白》的主线是刑警队长彭兆林,女高中生甄珍的故事是她的原创。
你看,她又在顾左右而言他了。
她说的是事实,可这不能抹去她借用了王猛那篇报道的事实。
对于她是否用到了那篇报道里的内容,王猛出具了详细的证据,多达17处。
比如,两个人在“四滴水融入大海”的描写是很接近的。
还有“机器坏了,交不了”变成“机器坏了,充不了”。
王猛把床头卡写错了,写成“病历卡”了,陈枰也写成“病历卡”了。
那面对指控,陈枰都是如何应对这一切的呢?
你看看她的文字细节就知道了。
有些话,她是隐瞒了不说的。
而有些话,她是说得很细的。
她始终不提自己到底有没有看过王猛的报道。
她就坚持认为:“仅凭几处大致雷同的词语,在数量上占比不到小说《漂白》字数的1%,不具备核心表达意义,也不符合侵权要件要求,在法律上不构成抄袭事实。”
她之所以能说出这么专业的话,是因为她在此之前打过相关的官司。
她对法律法规是很熟悉的。
她和毕飞宇的官司,她输了。
那是因为毕飞宇创作了小说《推拿》,她去创作了电视剧剧本《推拿》,还出了书,她必输无疑。
但是她和格十三的官司,她是赢了的。
因为格十三的小说是《了不起的中年妇女》,而她的电视剧剧本是《南辕北辙》,故事内容有很大出入,尽管有些文字很相似。
所以王猛拿她没有办法,只能用老太太偷窃内衣内裤作比喻。
在和毕飞宇的官司中,她付出的代价也就是赔偿了一些钱,和她通过电视剧剧本获利相比是很少的。
从那以后,她的身价反而还上升了,依然有人找她出书、写剧本。
接下来,她和王猛若打起官司,她大概率还是能赢的。
但是此次事件闹得太大,以后还会不会拍她的剧本,就不好说了。
作为一名写作者,真得很讨厌那些抄袭的人。
有些人十分可恶,自己不花时间写,几乎原封不动去抄袭。
当你发现自己的文章被抄袭了,你去投诉,对方说不定会注册小号反咬一口,背地里给你使坏。
所以很多人就只能忍气吞声,连举报都懒得举报了。
这次《漂白》事件,就看法院怎么判了,希望王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揉不得沙子的。
贪小钱吃大亏,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