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阳江市民

今年放烟花爆竹要注意了

各县区官方已经出了公告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禁放的区域

一、据江城区人民政府消息

东起雅白线那龙河大桥,沿城南东路、新江路直到市区新325国道与阳东区东城镇的交界处; 北起市区新325国道与阳东区东城镇的交界处,沿市区新325国道直到创业北路交界处; 西起市区新325国道与创业北路交界处,沿创业北路、鱿鱼头大桥、漠阳江东边支线至三洲河大桥; 南起三洲河大桥,沿雅白线直到那龙河大桥。


禁放时间:从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

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因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据阳春市公安局消息



三、据阳西县人民政府消息

自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025年2月12日24时止,在阳西县城范围内(具体范围是G15沈海高速公路、慧义路以南,滨江北路以北,卓越路以东,方正路、莲塘大道、育才路以西,教育城片区,阳西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详见图片),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四、据阳东公安消息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让全市人民在祥和、愉快的气氛中欢度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阳东区人民政府《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阳东区中心城区;


阳江市公安局也出了公告

处罚标准

阳江市公安局

关于严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通告

为预防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确保全市人民在祥和、愉快的气氛中欢度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布告》《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禁止在全市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对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由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查处。

三、存在上述行为的人员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3310044

阳江市公安局

2025年1月23日

这次官方郑重出了公告

希望大家遵纪守法, 过个安心好年!

资料来源:江城区人民政府、阳西县人民政府、阳江公安、阳春公安、阳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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