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

安全出行,就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春节是每年交通出行高峰之际

随着农历蛇年的临近

群众的出行需求剧增

为进一步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安排

1月24日 赣县交警

秉持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开展第二次春运集中统一整治行动

全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畅通、

有序的出行环境


行动中,大队根据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特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勤务,有效调配警力,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力度。




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检,全力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此次行动,重点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过一次次严格检查,向社会传递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引导公众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同时,坚持整治与宣传同步,教育与处罚并重的原则,积极对过往驾乘人员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驾乘人员树立尊重生命、关爱家庭、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为春运及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赣县交警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现对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望大家引以为戒


违法人:曾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1月24日10时19分

违法地点:赣新大道

违法内容: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违法人:李某某

车辆类型:三轮电动车

违法时间:1月24日10时08分

违法地点:赣新大道

违法内容: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的违法行为


违法人:钟某某

车辆类型:轻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1月24日09时14分

违法地点:238国道380公里500米处

违法内容: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严查交通违法是为了

加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整治行为还将持续开展

各位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

时刻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温故而知新

下面这份安全出行请查收

安全出行提醒

1、春节假期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状况良好,确保不开带病车,预防因车辆途中“发病”引发交通事故和出行保障。

2、假期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3、节日期间路面车辆较多,行车应保持平和心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车流量过大时,应依次、减速、排队行驶,尽量避免变道、并线、超车抢行;道路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

4、行车切记“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带是生命带!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在驾乘汽车时,请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驾车携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

5、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身体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节日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6、在县乡村道路驾车行驶,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经过村庄、路口、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7、旅游景点车多人多,请驾驶员注意文明礼让,通过狭窄路段不要抢行猛拐,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或路口要注意减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伤害。

8、当您外出旅游选择旅游包车时,请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车。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9、节日期间,车流量大,若发生交通事故,请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轻微交通事故应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驶至开阔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处理,以防止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二次事故;有人员伤亡的要保护现场、及时施救,并立即报警,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有安全 更团圆

赣县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定要自觉做到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拒绝酒驾 平安回家


编辑:陈蓝蓝

校对:黄 俊

审核:王 华

审定:黄 健

来源:各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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