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惠城区委批准,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城区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铁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铁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器私用,擅权谋私,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征地补偿款;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征地补偿款、完善用地手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铁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铁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城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惠州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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