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将至,年味渐浓

乡镇集市热闹非凡

吆喝声、叫卖声、欢笑声

此起彼伏

春节临近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辖区大队

跟随大家“赶年集”的步伐

送上“交通安全”福!


春节临近,农村赶集、民俗活动增多,为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直属三大队走进枣园镇俄庄集市,将交通安全知识与新春祝福送到群众身边。



宣教民辅警针对群众春节期间的出行特点,通过发放“福”字、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聊家常等方式,向前来赶集的群众和摊主,普及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沂河新区大队巧借年会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辅警将具有交通安全寓意的“平安福”和宣传彩页送到赶集的群众手中,通过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讲解日常出行注意事项,剖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对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解析。





兰陵大队走进磨山镇石良村集市开展“赶大集”宣教活动。活动中,宣传民辅警向赶集的群众、摆摊商贩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日常出行注意事项,讲解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后果和危害,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要摒弃各种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沂南大队抓住“逢年集”这一时间节点,走进辖区集市开展“赶年集 送安全”宣传活动。集市上,宣传人员向赶集群众发放精心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针对群众出行特点,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出行常识,重点讲解酒驾醉驾、超员超速、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不系安全带、骑乘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广大赶集群众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庭的幸福,要时刻遵法守规,杜绝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



临沂公安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赶集路上 返乡途中

别忘了交通安全

春运平安行

温暖回家路


编辑 | 李毅、张潇方

审核 | 赵宁、张辰辰

签发 | 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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