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胡倩
2025年1月22日,网剧《漂白》播至结局,然而围绕其展开的抄袭风波却仍在继续。此前,前《南方都市报》记者王銮锋指控该剧剧名和剧情抄袭其2012年发表的同名深度调查报道,引发记者、制作人、平台方与编剧之间的创作争议。
剧集结局当晚,《漂白》剧组发布声明称,剧集改编自陈枰同名小说,相应责任应由陈枰承担。对此,陈枰则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其小说及剧集创作源于自身文学创作能力及多方资料,否认抄袭行为,并对已有指控作了回复。邀请陈枰参与创作的制片人呼和巴特尔告诉记者,这场争议或开始于一场未既的创作邀约,对方享受了各方帮助,却将成果揽于一身。
在网剧《漂白》中,陈枰担任编剧及监制/图源网络
争议之外,非虚构类文艺作品的版权边界问题再次引发大众关注。从事著作权领域的程颖诗和董雪律师告诉封面新闻,本次事件的复杂性在于双方作品均基于同一真实事件创作,导致人物设置和情节存在相似性,而判定侵权又存在争议难点。以非虚构事件为创作题材,事件本身的逻辑常常被“整块”移植至文艺作品,更易引发版权争议,陈笑春教授提醒,后创作者应与前创作者及版权人做好沟通工作。
记者和编剧的创作之争
网剧《漂白》开播三天后,以“漂白”为名的剧本、小说和深度报道陷入抄袭与被抄袭的争议漩涡。
2025年1月20日,前《南方都市报》记者王銮锋在其个人公众号发文,指控网剧《漂白》的剧名和剧情抄袭其2012年发表的同名深度调查报道。对此,《漂白》剧组发布声明,称网剧改编自陈枰同名小说,并委托其进行剧本改编,依据合同约定,原著小说及剧本内容的合法性由陈枰负责,如有争议,相应责任由其承担。
陈枰回应封面新闻记者时表示,2023年底,她和爱奇艺平台洽谈同名影视剧改编合作时,双方均未提及王銮锋于2012年发表的深度报道作品,平台对此并不知情。
数日来,针对抄袭指控,记者王銮锋和作家陈枰先后展开数次回应“攻防”。
2011年年底,黑龙江有关部门向外界发布的“清网行动”成果提及“杨树彬团伙911杀人碎尸案”,记者王銮锋介绍,于是他在2012年初寻访多地、近百人,设法拿到案件卷宗,完整还原四名逃犯“漂白”的全过程,形成6万字的初稿,最终于《南方都市报》刊发了1.5万字成稿。
记者王銮锋2012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深度调查报道/图源受访者
王銮锋称,报道的标题出自其编辑之手,是作者独特观察事实方式的“题眼”,也是故事存在的基础。他列出陈枰小说中多达17处内容涉嫌抄袭其报道,指出陈枰剽窃了其报道文本细节,以及编织细节和理解细节的方式。
针对记者王銮锋的指控,陈枰通过封面新闻回应称,她的小说和剧本创作三成来源于已有资料、采访和公共领域的犯罪事实,剩下七成则依靠她的文学创作能力,因此她主张这并非抄袭行为。
陈枰回忆,2017年,她受制作人呼和巴特尔邀请介入案件影视化创作。前期,制作人向她发送了大量资料和报道链接,陈枰称,这些帮助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资料,她都看完了,但是因为报道、资料太多,年代又已久远,她无法确认自己从哪篇获取了哪些信息,“但反正不是在南方都市报报道的基础上做的(创作)”。制作人呼和巴特尔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曾将王銮锋的报道链接发给过陈枰。
完成前期案头工作后,在制作人的陪同下,陈枰前往哈尔滨和北京两地,采访了案件主办人员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许建国、原吉林省刑警大队队长袁韧和主犯杨树彬的弟弟。陈枰称,基于以上案头资料和采访内容,她创作并正式出版了小说《漂白》。
陈枰和呼和巴特尔在哈尔滨采访案件主办人员,左为呼和巴特尔,中为陈枰,右为许建国/图源受访者
对于王銮锋提出剧名和剧情抄袭的指控,陈枰称,“漂白”一词是她从采访对象口中听到的,并非记者独创;小说独创了包括主人公在内的数个人物角色,并围绕此展开故事情节,与记者报道的创作方向“完全不同”。她称,王銮锋主张的雷同部分在数量上占比不到小说字数的1%,“抄不抄袭要看主干,(只看)个别语句不行”。
2017年,陈枰在北京采访警官袁韧/图源受访者
风波牵扯出一场未既创作邀约
1月22日,制作人呼和巴特尔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此前制作过多部刑侦犯罪题材影视剧作品,而陈枰此前并无刑侦题材的创作经历。呼和巴特尔和陈枰都表示,因为两人同为内蒙古人,所以促成了此次合作邀约。
呼和巴特尔称,2016年8月,在看过王銮锋记者的《漂白》报道后,他产生将案件题材制作为电影的想法。电影的前期走访和筹备过程中,他从王銮锋处得到许多无偿帮助,包括其报道中未公布的细节、受害人联系方式及线索方向等。2017年5月,在他的全程引荐陪同下,陈枰完成了案件的基本采访。
呼和巴特尔称,因为和陈枰未能在创作方向上达成共识,所以剧本创作工作自此搁置,两人未再有联系。2022年,陈枰小说出版后,他有些不满,认为其“不打招呼就出书”,不仅擅自使用了王銮锋的标题,也忽视了他提供的采访帮助和出行费用支持。但他并未采取维权行动,呼和巴特尔称,直至近日,他发现此前未达成的创作邀约竟牵扯出一场抄袭争议,陈枰又在声明中将其作为“挡箭牌”,他才出面发声。
2017年一同开展案件采访时,制作人呼和巴特尔为陈枰买单的出行订单/图源受访者
对此,陈枰回应表示,她与呼和巴特尔在洽谈合作时尚未讨论至创作方向,因为对方没有推动工作进程,所以作为被邀请方,她也没再联系过制作人。该选题被放置六年后,陈枰称,她觉得已有的采访被搁置“有些可惜”,所以进行了小说创作。
呼和巴特尔称,在他的全程见证下,陈枰只做了三个半天、不到十小时的采访,对于案件的理解程度远在自己和王銮锋之下。对此,陈枰回复称,她是富有创作经验的作者,根据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就能开展创作,无需更多录音采访和材料内容。
对于王銮锋列出的多处抄袭对比,陈枰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认为包括“抄走病历卡笔误”在内的一些主张“太可笑,无法立案”。记者向其询问王銮锋报道中关于主犯跳楼的独家场景信息,她表示这是从主犯杨树彬弟弟处获取的素材。但当记者询问在场陪同采访的呼和巴特尔称主犯弟弟“不愿意说,一问三不知”,两人没有拿到这一细节时,陈枰则表示:“当时没有获得,(后来)我自己不会编吗?”随后,陈枰表示,拒绝再回应王銮锋指控的十七处抄袭对比。
王銮锋告诉封面新闻,2017年左右,在和制作人交流时,他曾提醒过呼和巴特尔,如果案件产出成果,他需要和南方都市报协商版权问题。呼和巴特尔称,在和王銮锋交流的过程中,他们并未谈及版权归属南方都市报的细节。陈枰表示,在呼和巴特尔交流合作时,他们同样没有讨论过南方都市报的版权问题。
“如果他(呼和巴特尔)向我提出给报酬之类的诉求,这都没问题,但他一直没跟我联系”,陈枰说。呼和巴特尔告诉封面新闻,2022年看到陈枰的小说出版后,他自费购买了一本,确认其中并未出现他的名字后,他的第一反应是尴尬,“这没法说,人家背着你把事情干了,我倒追去问就没意思了”。
2022年,陈枰出版小说《漂白》/图源网络
文艺作品侵权判定之困
王銮锋称,其发表的《漂白》报道不仅仅是新闻,还是一部调查性文本,是非虚构作品,是耗费大量心血的创作。他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漂白》报道是其职务作品,目前已交由南方都市报法务部门处理。1月23日,封面新闻从陈枰处获悉,她尚未收到律师函,处于“静观其变”状态,希望能和对方“不打嘴仗,直接走法律诉讼”。
接近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人士透露,对于网剧《漂白》涉嫌抄袭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漂白》一事,南方都市报及其主管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高度关注,已经启动法务应对程序,目前接近走完取证和相关流程。
这并非陈枰首次陷入著作权侵权争议。封面新闻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陈枰共有2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涉及其编剧作品《激情燃烧的岁月》《推拿》。
其中,剧版《激情燃烧的岁月》被法院认定为部分情节、细节及对白抄袭自《我是太阳》,但占比小,不构成实质性相同,不认定为侵权。而剧版《推拿》作品的出版发行未获毕飞宇授权,侵害其改编权,判决陈枰、西苑出版社连带赔偿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二十二万五千元。
剧版《推拿》作品的出版发行未获毕飞宇授权,陈枰败诉/图源网络
对于网上指控的三次抄袭官司,陈枰告诉封面新闻,她未收到《北辙南辕》的诉讼书,胜诉了《激情燃烧的岁月》侵权官司,而唯一的败诉官司《推拿》则是“被出版社‘拐’了”。陈枰称,《推拿》剧本改编自毕飞宇同名小说,但出版时被出版社列为小说,因此导致出版侵权,而非抄袭侵权。
1月22日,作家“格十三”在其公众号发文称,她在2021年起诉陈枰的作品《北辙南辕》部分内容抄袭她的公众号文章及书籍,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法院认定陈枰的引用属于“合理使用”。近日,她收到二审败诉通知,理由是其作品在法律上不构成“作品”。对此,陈枰回应称,对方提出的云配偶定义等指控“太可笑”,这些内容并非其原创,“百度一查就有,思文的脱口秀里也用了”。
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程颖诗律师表示,王銮锋的报道不是单纯的“事实消息”,其中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可以构成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她介绍,我国判断著作权侵权的标准就是“接触+实质性相似”。在这一事件中,陈枰具备接触到王銮锋报道的可能性。但两者表达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得看读者读完后是否会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欣赏体验,且相似表达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比例,才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实质性相似。
作为长期研究媒体报道版权问题的学者,西南政法大学广播影视与新媒体研究院院长陈笑春教授告诉封面新闻,判断实质性相似时,数量不是唯一标准,关键要看抄袭部分是否体现对方作品的独创性部分。她解释,以“洗稿第一案”《锦绣未央》为例,该作品涉嫌抄袭多本小说,每个作品相似内容比例不高,但仍被判定为著作权侵权。
侵权诉讼的难点在于“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这是最关键也最具争议的部分,程颖诗律师表示。因为认定实质性相似既涉及“质”的判断(是否具有独创性),又涉及“量”的判断(相似部分的比例),既有法律判断,又涉及技术分析,同时还受到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影响。由于不同法院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复杂。陈笑春教授补充,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抄袭认定的诉讼流程花费时间长、耗费精力大,所以对于创作者而言,维权并不容易。
上海至融至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雪律师告诉记者,本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双方创作均基于真实事件,必然导致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和核心情节上存在一定相似性。这使其区别于于正与琼瑶之间的虚构作品《梅花烙》著作权纠纷。本案侵权判定的主要焦点将集中在双方作品表达方式上的区别,但表达方式可能存在局限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侵权认定的难度。她指出,仅就“漂白”这一标题而言,其表达方式的独创性主张是否成立,可能需要打一个问号。
针对刑侦等特定题材创作的版权问题,陈笑春教授提醒,其创作涉及新闻作品版权问题,因事实类叙述作品的事实自成逻辑,后续创作可能导致基本情节、人物构成等素材相似度较高,引发版权争议。她建议,纪实类作品创作时应明晰版权,若有借鉴需做好前期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