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患者刘先生(67岁)因“肢体疼痛伴皮肤瘙痒3个月”在县医院住院治疗3天,出院诊断为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冠心病。出院10天后以“间断劳力后心前区闷痛6月余”到省医院住院治疗,既往存在高血压病史40余年,慢性肾脏病8年余,甲状旁腺瘤半年余等基础疾病,诊断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冠脉综合征心功能III级(NYHA)慢性肾脏病5期规律血液透析治疗肾性贫血等。

入院次日冠脉造影提示左主干病变+冠脉三支严重病变,Syntax总分50分,介入治疗困难,心外科建议冠脉搭桥手术治疗。第4天早晨患者出现憋气,病情逐步加重,转CCU行床旁CRRT治疗,治疗过程中出现室速,呼之不应,虽予心肺复苏、血管活性药物等抢救治疗,生命体征不能维持,最终于第5日凌晨死亡,患者去世后未行尸体解剖。

患者家属认为,患者在县医院出院后,即在某平台线上问诊省医院的医生和到省医院门诊就诊,该医生没有告知患者病情紧急,也未安排住院,严重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死亡,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

法院审理

鉴定意见认为,据现有病史资料分析,患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及终末期肾脏病基础上合并急性非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最终因室性心动过速导致死亡。医方给予冠脉造影术,存在手术指征,冠脉搭桥手术指征明确,根据患者病情,CRRT指征明确,早期CRRT治疗有利于患者,医方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医方存在部分病程记录医师签字不完整;会诊申请单无申请医师手写签名;手术同意书无术者签名;X线影像诊断报告、检验报告单无医师手写签名等。造影记录书写在《冠状动脉介入诊疗报告》等病历书写不规范的过错,但与患者死亡后果无关。患者疾病严重,治疗困难,死亡率高,预后差,死亡是其原发疾病的自然发展和转归。对于患方对鉴定意见未评价线上问诊及门诊就的异议,鉴定人在出庭时回复,线上问诊的不是某医院,不是医方的官方行为,现有鉴定材料未见门诊病历。故不予评价。患方认为病历并非不规范,而是存恶意篡改病历,又提出对电子病历鉴定的申请。

一审法院认为,省医院医生在平台接诊患者,并非医院指派的任务,该平台亦不提供引流渠道。患者可以根据医师建议就诊于任何一家医院,从问答内容上也不能得出医师明示或暗示患者到省医院就医的言语,患者在平台问诊后就医的行为与省医院无关。省医院病历不规范住院是医生签名存在漏签情形,不影响对诊疗行为的评价,送检时双方均对病历的客观性表示认可,鉴定作出后,患方又提出电子病历鉴定申请,缺乏合理的逻辑,故不予受理。根据鉴定意见,医方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省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驳回患方的诉讼请求。

患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简析

随着“互联网+医疗”迅速发展,医生在互联网平台开展医疗咨询服务成为一种常见模式。然而,这一过程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风险,需要医生、互联网平台和执业医院共同关注和应对,高度重视其合规性,严格规避法律风险。

医生在互联网医疗平台提供服务时,首先要确认平台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双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医疗服务、信息安全、隐私保护及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医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平台规定的流程和范围提供服务,避免超范围执业。其次,双方还需明确与平台和执业医院的法律关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隐私保护要求。平台和医院也应加强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共同降低法律风险。第三,平台的运营模式也会影响医生的执业风险,如平台未对医生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可能使低年资医生冒充专家接诊,导致医疗质量风险。医生需确保其行为符合所在医院的管理规定,若医生未在医院备案或超出执业范围提供服务,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医生与执业医院的关系也不容忽视,目前已有很多医疗机构通过内部规章的形式对此进行规范。多数情况下,医生利用业余时间在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应提前向其所在执业医院报备,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防止利益冲突。例如,不能将医院的患者资源私自引流至互联网平台,也不能因平台工作影响本职工作。若涉及使用医院数据、资料,更需获医院明确授权等。本案中,法院即是根据证据认定涉案互联网平台不提供引流渠道,涉案医生在与患者的问答内容上也没有明示或暗示患者到省医院就医的言语,故此认定患者在互联网平台问诊后就医的行为与省医院无关。

医生告知义务的履行也需特别重视,面对咨询者,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说明线上咨询的局限性,不能替代线下诊疗。在提供诊断、治疗建议时,需依据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保证准确性与合理性,遇到复杂病情及时建议线下就诊,避免误诊、误治。若未尽到告知义务或误诊,则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同时,要严格遵守首诊限制,仅对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另外,互联网医疗涉及大量患者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隐私保护至关重要。医生和平台均需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存储与传输,防止数据泄露。若因平台技术漏洞或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医生和平台都会面临相关法律风险。故此,医生在互联网医疗平台提供服务时,只有严守合规底线,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才能让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大众。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文章来源】医法汇微信公众号,作者:医法汇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版权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xxxfff0518 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感谢您对医客的支持!

【投稿邮箱】yike@touchealth.com

《医案说法》专注医疗纠纷 警示医疗同仁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