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汐 王韶卿
近日,有网友向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反映称,他在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庙里商业中心租了一间公寓,已经把租金交给了房产中介公司员工杨某,但公司却表示并未收到相关款项,督促其补缴所欠房租,不然就要收回房屋。那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刚交完租金就不作数 租户被中介公司要求走人
1月16日,记者在金水区丰庆路庙里商业中心见到了租户张先生,他告诉记者,2024年12月7日,他突然接到一家名为河南方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他的房东已经把房子转交给中介公司托管了。随后,张先生就接到了中介公司员工杨某的电话,表示张先生需要缴纳2025年1月至3月的房租。
“我与房东确认后,就向杨某转了2000块钱。但由于我当时在老家,并没有与其签订合同,开具收据。”过了几天,杨某又联系张先生说需要把剩余的房租交完,张先生就又向他转了1600块钱。
刚交完这笔钱,中介公司的电话就又打来了,表示杨某已经卷钱跑路,之前交的钱就不作数了,需要重新再交一遍,要不然就得走人。
中介公司员工挪用租金 租户被要求补缴费用
后来,张先生发现,遇到这种情况的并不止自己,租户李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
李先生与房东确认信息后,连续两个月把1270元租金交给了杨某,均以微信的形式转账,并备注了房间号和租期。“当时我向他索要过对公账户,但他一直说,都是自己收款公司入账。”
“2024年12月28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向我索要租金,说杨某并没有把租金上交公司,你们该报警报警,公司随时有可能撵人。”李先生说,2024年12月29日,中介公司召集杨某、房东开了一次协调会,但杨某一直表示“没钱”。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选择了报警。警察到来后,杨某表示1月10日前会把钱补上。“我找了他(杨某)好几次,10日也没有把钱补上,一直拖。前天,中介公司又开始上门撵人了,并告诉租户,要么补签一份协议,把前两个月的房租补上,要么就清理人。”
面对中介公司的强硬态度,李先生只好再次报警。“民警明确告知中介公司,这属于员工挪用公款,不允许再找租户的事。如果公司起诉员工,租户可以提供转款证明作为证据。”
一拖再拖 租金问题能否如期解决
随后,李先生拨通了杨某的电话,杨某表示现在在洛阳,最晚1月18日6点之前把钱补上,来解决问题。如果补不上,公司可以起诉他,租户也可以起诉他,这中间出现任何问题,他愿意承担责任。
“目前受害者已经有7户了,有的租户已经把半年的租金都交给了他。18号到底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得而知,我们现在已经不再相信他的话了。”李先生说。
1月16日下午,记者陪同租户来到河南方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公司大门紧锁。
记者拨通了该公司经理的电话,对方表示,已经协商好了,并没有什么问题,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1月20日,住户李先生告诉记者,18日他们再次联系了杨某,他表示,已经借到钱了,到账后会前往公司解决问题,但目前,仍然没有退还。
那何时才能解决租金问题?1月21日,记者拨通了杨某的电话,他又表示,1月23日之前肯定能解决。
律师:房产中介和员工之间纠纷 与租户无关
面对中介公司的催缴,租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兴陆律师认为,杨某是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而且第一个月的房租也是由杨某来收缴并且转入了杨某的个人账户,房产中介公司也未提出异议,所以对于租户而言,基于杨某的身份以及过往的交易情况,租户有理由相信员工是代表公司来收缴第二个月的房租,租户把第二个月的房租交给杨某是没有过错的。
“杨某侵占房租,侵占房产中介公司的财产,这是房产中介和员工之间的纠纷,与租户无关。”梁兴陆表示,租户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房产中介公司应当保障租户正常使用房屋,如果阻挠租户正常使用,租户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民事起诉来进行维权。
急难愁盼,找大象帮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
或拨打电话0371-65888888
河南广电全媒体记者和相关部门一起关注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