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徐曦)1月22日,江苏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4月1日起施行。1月22日下午,省人大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刚刚通过的《条例》进行解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并表示:“制定我省数据条例,将国家和省相关决策部署以立法形式贯彻落实,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竞争新优势;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条例》共10章79条,主要包含加强数据权益保护、统筹数据资源管理、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支持数据产业发展、推进数据应用创新、强化数据安全和保障六方面内容,《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更好发挥我省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让数据充分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据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数据工作难点堵点问题,明确解决方向和实现路径。例如针对数据企业“大而不强”“活力不足”问题,强调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发挥公共数据在推动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的引领作用。
此外,针对近年来数据泄露、个人信息滥用,一些网络商家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的问题,《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强调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条例》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