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路口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特别是通过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
要多加观察减速慢行
可还是有些驾驶员
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
酿成了交通事故
2024年11月21日,李某某驾驶宁E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中卫市中宁县新海村门前交叉路口处时,因观察路面动态不周、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由高某某驾驶的宁D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李某某受伤(庆幸的是李某某正确使用了安全带仅受伤轻微)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未停车瞭望,让右方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高某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通行,是造成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在农村地区
县乡道路、田间小道上路口较多
且多无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控制
也无交警指挥
驾车经过这样的路口
应当“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
并且要“让右方来车先行”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一)转弯让直行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2.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3.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转弯都要让直行。
(二)右转让左转
1.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路口缓一缓,右转让左转。
2.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右转都要让左转。
(三)让右原则
1.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2.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四)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
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路口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要看清。
“让”出平安 “抢”出祸端
行车路上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
文明礼让 安全行车
不管驾驶车辆还是乘坐车辆
全员全程要规范系好安全带
(素材来源:中卫交警)
▍来源:宁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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