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原教导员付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民用爆炸物品审批和监管、货物运输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付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付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绵阳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