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经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确认:因即将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界限,经尧斯丹本人申请,同意尧斯丹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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