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6·1”较大水害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华丰煤矿未按照规定开展探放水,未探明11105采空区积水情况,发现11106切眼掘进工作面突水征兆后,未及时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采空区积水突破厚度有限的煤壁后瞬间溃入工作面,造成事故发生。
目前已经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追责问责的建议。2024年6月1日,山东泰安华丰煤矿发生了较大的水害事故,造成8人被困。经过全力的救援,5人脱险,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708.58万元。
编辑: 董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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