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默默扮演着全职妈妈的角色,可当婚姻走到尽头,面对空空的财产清单,难道真要一无所有地离开?
翠花作为全职妈妈,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家庭,却在离婚时遭遇净身出户的危机。好在法院最终判决男女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并判令前夫狗蛋向翠花支付5万元经济补偿。
第一个问题,离婚的经济补偿款,法律上怎么说?
翠花在庭审时主张20万家务补偿,法院最后判决5万。有网友认为,5万太少了,全职妈妈的价值,难道不能换算成工资吗?
全职家庭主妇,就是承担家里较多家务的一方。“家务补偿”是通俗的说法,在法律上确切的说法叫做离婚经济补偿,指的是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款项。对象主要是那些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家庭责任的一方。该权利原本规定在原《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案中,狗蛋与翠花在2023年起诉离婚,如果按照原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没有书面的财产约定,翠花虽然婚后多年付出,要求狗蛋支付家务补偿款20万元也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但是,《民法典》出台后,在原来的《婚姻法》第四十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了离婚经济补偿制度,从之前要求约定才有补偿变成了现在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有补偿了,换句话说就是取消了离婚经济补偿只在约定财产制下适用的规定,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增加了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因此,根据新的规定,本案中,即使狗蛋与翠花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翠花在离婚时也可以主张婚后付出多年,辞去工作照顾家庭,并要求狗蛋支付经济补偿款。当然,应当注意的是,家务补偿不仅限于“全职妈妈”,承担较多家务的双职工家庭中一方亦可主张。
因此,本案中,尽管翠花和狗蛋没有财产约定,但翠花还是依据《民法典》成功争取到了离婚的经济补偿。
第二个问题,离婚前,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本案中狗蛋名下没财产,房子车子都在父母名下,连日常开销都得父母“批准”,很明显,狗蛋跟翠花没有共同财产,我有一个很合理的猜想,狗蛋是不是在离婚前就已经转移财产了?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在这里告诉大家,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要预防这种情况,你可以这样做:
1、做资产公证:明确共有财产,减少争议。2、申请财产保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苗头,赶紧申请冻结,让他没法再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3、收集证据:留好购物发票、房产证这些证明文件,还要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4、查询财产信息:对房产等不动产,早点去查询,心里有数。5、法律诉讼: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别怕,起诉他,要求重新分割!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为防止上述情况,就需要我们,平时注意掌握夫妻共同财产信息。
最后一个问题,家庭主妇如何在离婚官司中多分点财产?
就像本案中的翠花在离婚时就主张了家务补偿。
根据《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法院会多考虑。作为家庭主妇想多分点,可以:1、主张家务补偿:说自己为家庭付出得多,要求补偿。2、争取子女抚养权:有了抚养权,抚养费、教育费,对方得出,你也能多得财产。3、调查对方财产: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以要求他少分或不分。
因此,家庭主妇为家庭牺牲职业,离婚时理应得到补偿,弥补失去的发展机会和经济收益。
综上所述,家庭主妇在离婚前,得收集好证据,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别让自己在婚姻结束后,还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