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1月22日发布《“案”理说丨始于造假的假象人生》,文章剖析了原大竹鸿竹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谢隽峰案。


大竹原鸿竹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隽峰

【案例】

谢隽峰,男,汉族,1984年5月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大竹润竹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大竹鸿竹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接受达州市大竹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0月,接受达州市大竹县纪委纪律审查。

2023年11月,谢隽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2月,谢隽峰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

【案情】

“我从一个大学刚刚毕业就顺利找到工作的年轻人慢慢成长为领导干部,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在这期间,我隐瞒了自己的犯罪前科,没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当尘封多年的往事被揭开,身陷囹圄的谢隽峰才猛然惊觉,这么多年造假欺瞒组织,最终难逃侥幸,留给自己的终究是一条人生不归路。

心存侥幸 造假欺瞒换来“光明人生”

2008年8月,年仅24岁的谢隽峰入职大竹县石子职业中学,从此踏上人生的第一个工作岗位。那时的他对工作倍感珍惜,凭借勤勉努力和出色的工作能力,从基层教师一路调动升迁至县长热线办公室主任。2020年2月,不满36岁的谢隽峰成为大竹云海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走上了“一把手”岗位。然而,在这一路看似风光无限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段被岁月尘封的黑暗过往。

2000年9月,16岁的谢隽峰因一时冲动犯下抢劫罪,被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段年少时的犯罪经历,本应成为他人生的深刻教训,但他却没有因此意识到走正途的重要性。

从最初报考教师岗位,到后续申请入党,以及此后一次次干部提拔,他都刻意隐瞒曾经犯罪的问题,提交造假的档案欺骗组织。由于早期个人信息没有联网共享,导致谢隽峰在不符合录用、入党等条件的情形下,被录用为公职人员、成为中共党员。

就这样,谢隽峰通过造假、欺瞒,为自己开启了看似“光明”的人生之路。

心安理得 假象人生走向穷途末路

2021年,谢隽峰迎来了仕途的“高光时刻”,他调任大竹润竹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润竹公司”),随着职位的不断攀升,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对他阿谀奉承的人越来越多,蛊惑人心的话语也越来越多。“你是在企业,不是在党政机关。”“你不收点钱,那你把公务员身份辞了到这里来,划不划算?”

时间久了,这些话语如同当初的假档案一样,让谢隽峰觉得虽然当初靠欺骗组织得以蒙混过关,但一路走来感觉很顺,心态亦逐渐从心存侥幸变成了心安理得,“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我都是通过自身努力得到的,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也是理所应当”。

在这种错误思想的牵引下,谢隽峰放松了思想政治学习,放松了对身边别有用心之人的警惕,“我认为大家都是这样在做,出不出事全靠运气”。

2000元的红包、1万元的感谢费、2万元的过节礼金、5万元的烟酒茶……谢隽峰的胆子越来越大,他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在工程项目款结算等方面为相关人员大开方便之门,谋求巨额利益。

2022年,当大竹县某碎石厂负责人程某为感谢谢隽峰在支付购买废料货款等方面的关照,分两次共送来83.5万元现金时,他眼里不再有犹豫,只有对金钱的炙热渴望和沉溺于假象人生的快乐。

但造假的人生,假得了一时假不了一世,早在谢隽峰第一次造假时,他最后的结局就已注定。如今谢隽峰回忆起自己一步步的堕落历程,悔恨不已,“昨日因,今日果。如果一开始我没有选择隐瞒欺骗,或许我的人生会走向截然不同的方向;如果我没有放任自己的贪欲恣意生长,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最终,他只能在自己亲手铸就的囚笼中,独自品尝隐瞒与贪欲带来的苦果。

2023年12月,谢隽峰因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89.5万元,构成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案说】

纵观谢隽峰案,他本身拥有聪敏的才智、出色的能力,但从一开始用假档案弄虚作假,已然是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最初的蒙混过关看似是占了便宜,其实是亲手为自己种下腐化堕落的祸根,一步步腐蚀思想,助长欲望的恶性膨胀,最终因对贪欲的失控、对纪法的漠视和对组织的欺骗付出沉重代价,步步塌陷输掉人生,令人扼腕。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始终牢记,“术自心来,术正心正,心正气正。”心中高悬法纪明镜,守牢初心、不忘本分,才能端端正正走好真实的人生路。——达州市大竹县纪委监委 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 邓中林

来源: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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