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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间能倒流,我想同意当时的拆迁条件,现在就像‘赌’输了,会有点后悔。”面对九派新闻记者的采访,房主黄平无奈地表示。他还说,他也没想到政府最终会选择绕过自己的家,形成如今“金溪之眼”的模样。

“金溪之眼”,是网友的戏称,指的是黄平家的房子。它位于江西G206金溪绕城公路三家港二桥与翠云路交叉路段,从空中俯瞰,房子和环形车道如同一只眼睛镶嵌在马路中央。这幢“路中房”于2024年以来引起广泛关注,黄平也被称为“最强钉子户”。


实际上,黄平一家只要能够坐下来好好地与政府协商,问题早就解决了,就不会出现目前的尴尬现象。可是,黄平没有接受政府开出的160余万元以及2个拆迁指标的条件,迫使政府只能环房绕道,不仅增加了修路成本,也形成了“金溪之眼”,让原本畅通的公路,变成了“鸭蛋型”。黄平家的房子,也被包围在其中。一旦道路通车,出行安全等也会受到严重威胁。更何况,与公路基本持平的房屋,来往车辆的噪音也会让黄平一家根本无法居住。

据悉,黄平家正在通过律师帮助其打官司,且已经支付了10万元的律师费。那么,黄平的官司能打赢吗?最可能的结果,将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坐下来协商解决办法。可以肯定,在政府多花了许多冤枉钱的情况下,在与黄平家商谈时,将不会再给予什么优惠,而是公对公、理对理,不作任何让步。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多也希望政府不要让步,要对这样的“钉子户”依法办事。


事实也是,面对政府重点工程,作为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一些自己的诉求,而不是充当“钉子户”。很显然,黄平作为房主,在公共利益面前,没有尽到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没有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家庭与政府的关系,过度考虑个人利益,从而给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增加了许多难度。因为,重点工程多拖一天,就会增加一天的损失。而黄平的“钉子户”行为,不仅让政府的建设工期拖后、损失增加,也让政府绕道建设的投入大增加,行为非常恶劣。在这样的情况下,绝对不应当再迁就黄平、迁就这样的“钉子户”行为。

我们常说,集中力量办大事。这里所说的力量,不仅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包括广大企业和居民的支持。特别像铁路、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更需要广大企业和居民的全力支持。如果每家企业、每个居民都像黄平家一样,那还有什么工程能够顺利建设呢?还如何去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公共设施呢?广大居民的生活还如何改善呢?


法律规定,要保护私有财产。但是,并不是说,保护私有财产就可以不顾公共利益,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只要不是违法,个人利益就必须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更何况,像拆迁这样的事,政府也好,拆迁单位也行,一般是不会损害个人利益的,是会充分考虑个人利益的。自然,企业或个人也应当有一定觉悟,要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拆迁工作,而不是当“钉子户”。


在拆迁问题上,有的人总寄希望于通过当“钉子户”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拆迁条例没有出台前,或许有些用。但是,随着拆迁条例的出台,以及拆迁行为的逐步规范,当“钉子户”就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获取不当利益。相反,会自身带来利益损失。


可以预料,不管黄平通过什么律师打官司,都不可能成为赢家,也不能成为赢家,更不应当成为赢家。如果黄平成为赢家,会为其他地方的拆迁带来很大困难,会让“钉子户”更加肆无忌惮。也就是说,对原本答应给黄平家的条件,只能降低、不能提高。既然此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当地政府就当严格依法办事,不给黄平家任何照顾,真正让其品尝一下当“钉子户”的苦头。同时,也警示其他人,不要当“钉子户”,当“钉子户”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拆迁不是赌博,不是谁胆大就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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