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交警

对近期酒醉驾违法案例

进行曝光

案例一是酒,还是“病”?醉上加“罪”!

2024年11月21日16时许

庆云交警在辖区

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

一辆白色面包车行迹可疑

拦停车辆后

民警对驾驶人魏某某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魏某某拒不配合、反应激烈

躺在地上咬着舌头

声称自己有癫痫
企图逃避检测

眼看“装病”无果

魏某某竟恢复了正常

趁着民警不注意
拔腿就跑


最终魏某某被执勤民警控制

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39mg/100ml

经抽血检测
结果结果为97.6mg/100ml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魏某某在面对检查时拒不配合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

依法检查的行为

适用于醉驾从重情节

魏某某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中第十条,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酒驾不是儿戏

不要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认为自己喝酒后还能保持清醒

案例二醉驾逆行,连撞两车!

2024年12月13日晚22时14分许

直属五大队民警接到报警

在陵城区汽车站路口附近

一辆逆行轿车与两辆轿车

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三辆车皆受损严重,其中一辆出租车两个安全气囊已经打开,前后保险杠都损坏严重,另外两车前保险杠受损严重,汽车零部件散落一地,出租车驾驶人已送医救治。



▲监控显示,驾驶员庞某驶过车站路口后向西行驶,毫无减速意识,直接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撞向了另外两车。

现场路边,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驾驶人庞某,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后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庞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2mg/100ml,符合醉驾标准。


经询问得知,庞某事发前在距离事故发生地500米左右的一家饭店与四位朋友吃饭,期间喝了一两多白酒和两瓶啤酒,感觉自己没有喝多,不会出事,也不会被查到,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边镇家里,本想在事发地路口右转弯,结果因为酒精影响,意识不清,径直驶入了对向车道,酿成了事故。

驾驶人庞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民警依法对庞某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庞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还面临吊销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做进一步审理,庞某将面临的是罚款和拘役的处罚。

广大驾驶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

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切莫心存侥幸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酒后驾车危险
请拒绝酒驾!

整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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