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某旅游单位出售虎尿,50(元)一瓶”。对此,涉事旅游单位——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相关人员回复媒体称,目前动物园还有虎尿出售,“(老虎)自己屙(尿)的,用盆子接,然后装到瓶里出售”。(1月22日澎湃新闻)
虎骨可以入药,具有祛风通络、强筋健骨之效,很多人听过,但之前应该未曾听闻虎尿能入药。中药中有“老虎尿”,实际是一种植物,并非老虎排泄物。而虎尿从中医角度来说并不属于中药,据中医专家介绍,也没有治疗作用。
从上述虎尿瓶身上资料介绍可知,其功用为“对类风湿、外风湿关节炎疼痛、跌打损伤、肌肉酸痛等症有较好疗效”,既能外用又能内服,这显然把虎尿当成中药来卖。从微信公众号“碧峰峡景区”2014年的一篇推文看,其售卖虎尿大概有10年历史,显然蒙骗不少人卖出不少虎尿。
之所以称其蒙骗,是因为虎尿并非中药,却当成中药来卖;并没有治疗功效,却宣称对多种症状有疗效。此外,该动物园工作人员声称,售卖虎尿有资质,但其所谓“资质”,更像是在打“擦边球”自我“合法”,并不具有药品销售必须办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其称:“肯定有(资质)的,营业执照上有经营许可就可以。”而涉事企业许可项目中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等”,并不能作为合法证明。因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模糊的表述,并没有具体细化。于是经营者利用这种模糊擦边销售。
也就是说,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经营者不能只凭经营许可中的模糊表述来销售,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销售药品。如果虎尿没有治疗功效,就是销售假药,“罪加一等”。此外,还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给出定论。
购买服用虎尿用来治病的,不仅治不了病,还可能得新病。该动物园工作人员声称,“(老虎)自己屙(尿)的”,弦外之意是虎尿“原汁原味”不会有假。但我们要意识到老虎并不是讲卫生的“好孩子”,虎尿本身以及撒尿环节有可能存在细菌,使用或带来风险。
对于景区是否可以贩卖此类产品,有专家称:“不可以,所有药物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审批,才能给病人使用。”而涉事景区并没有拿出行政审批证明,只是凭企业经营许可中的模糊表述在销售虎尿。所以,种种迹象表明,这种兜售虎尿的行为,已经涉嫌多重违法。
不可否认,老虎身上的虎骨、虎鞭都曾作为中药使用。但由于老虎属于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虎骨属于禁用物质。由于野生动物保护及鲜有理化研究等因素,虎鞭现今也不作为中药材入药使用。在虎不能入药情况下,上述动物园竟然围绕虎尿做起了生意,十分离谱。
目前,很多城市有动物园,老虎基本是动物园的标配,但其他动物园未见销售虎尿。这并不是因为经营者不喜欢钱,而是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反观上述动物园,千方百计从老虎身上发现商机,即便“老虎全身都是宝”,也不能随意变成钱。何况,虎尿并非药。
所以,唯有依法严肃查处上述动物园售卖虎尿的行为,才能避免其继续发“虎尿财”。
作者 冯海宁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副总编辑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