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爱奇艺推出一部悬疑剧《漂白》,该剧一经上线便火爆全网。随着播放量节节高升,该剧却陷入了抄袭风波。
1月20日,一篇名为《爱奇艺的<漂白>把南方都市报的<漂白>‘漂白’了》的文章引起关注。该文章作者称,“这个周末很多人给我发消息,问我是否知晓爱奇艺新上线了一部剧,名叫《漂白》。我扒拉了一下剧集简介,以及前几集,便明白了缘由。爱奇艺这部名为《漂白》的新剧,无论是剧名还是剧情,‘漂白’了我2012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的深度调查报道《漂白》。”此外,在文中该作者还表示,“爱奇艺的《漂白》创作团队事先没有联系我或南方都市报,在宣发材料中,也没有标识原作出处。”
对此,爱奇艺剧集《漂白》总制片人马女士表示,其剧集是买自一本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由陈枰编写的小说《漂白》,爱奇艺拥有小说完整的版权链。
那么,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版权?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而所谓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包括生活中所见的图书、期刊、报纸,通过网络阅读的各类文章。无论其载体如何,只要是通过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都属于文字作品。因此,新闻报道当然享有著作权。
但是,小说是否抄袭新闻报道还有待确认。二者都是对同一事实进行叙述,若二者皆取材于案件本身,由于案件是公共事件不受著作权保护,因此,则不存在抄袭问题,当且仅当小说是依据新闻报道本身进行创作,才涉嫌侵权问题,此时制片方有权要求编剧退还购买版权的费用,并向该新闻报道著作权人购买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