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昭苏县部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辆及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A、B类重点驾驶人等信息予以公告,看到此公告或收到交警部门通知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请及时到昭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进行业务办理,已经办理完成的车辆及驾驶人请忽略此公告。

对以下机动车已经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请车主尽快办理车辆报废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昭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月18日







来源|平安昭苏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程元浩

签发丨程江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