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办年货是春节前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说到买年货,自然离不开赶大集。临近春节,我市各地的集市逐渐热闹起来,不少市民会专门逛一逛大集,购买心仪的年货,感受浓郁的年味。

“春节前买年货的市民肯定少不了,咱们商家一定要规范经营、有序摆放,共同维护好年货销售点的经营秩序……”1月19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兴隆台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内的临时年货销售点进行巡查监管,规范商贩经营行为的同时不忘送上叮嘱,全力抓好临时年货销售点的管理工作,打造有序、整洁的年货市场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丰富节日市场,满足群众购买需求,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在全市共规划设置28处临时年货销售点。其中,盘山县5处、兴隆台区8处、双台子区11处、大洼区4处。28处临时年货销售点将容纳超过1600个经营摊位,包括果蔬、水产品、干果炒货、特色农产品、春联、彩灯、小吃、糖果、酒水等各类商品。经营时间为1月18日(腊月十九)至2月4日(正月初七)。


执法人员引导商贩有序摆放商品,规范文明经营。

“您这儿的生意挺不错,刚看到有不少市民过来选购,但是咱们尽量把商品都摆放在指定区域内,不要占用非机动车道,影响交通就不好了,也避免商品被过往行人碰到。”“不好意思,我马上挪。”说完,城管执法人员主动上前搭把手,协助商贩将商品挪回指定销售区域,并摆放整齐。

据了解,市城管执法局经过实地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参考群众历年销售和购买习惯后,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确定临时年货销售点的具体位置。为防止“圈地乱占”等现象发生,临时年货销售点开市期间,执法人员将每日对销售点进行巡查管理,引导商家有序摆放商品,规范文明经营。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所有年货销售摊点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规范、有序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严禁噪音扰民,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绿化树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不得占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出入口及交通路口摆摊设点,确保道路畅通。

除了年货销售点的秩序维护工作,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同样在城管执法人员的巡查监管范围内。在走访巡查各个年货销售点位时,执法人员都会提醒商贩要维护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摊在地净、人走场清,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向绿化带、树池、下水道等地倾倒垃圾、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28处临时年货销售点遍布城区,市民可就近、就便购买。

盘锦市2025年年货临时销售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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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丨李 磊

责编丨孙 超

编辑丨王忠超

来源丨辽河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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