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阜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阜阳市颁发《阜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阜阳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东就《阜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办法》共30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本地特色进行制度设计,重点规定政府职责、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探测基础设施建设与气象服务、本地易发灾害应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气象安全保障等内容。

《办法》的出台,着眼于解决该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如气象探测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气象灾害信息共享不畅,气象服务与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暴雨、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应对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有利于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立足阜阳市干旱、洪涝等灾害多发的特点,聚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症结,围绕灾害预防、气象探测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灾害信息共享、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气象服务农业生产、本地易发灾害防范应对等方面,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补充,有效填补该市气象立法的空白。

(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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