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立法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突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从构建服务供给体系、提高要素保障能力、补齐发展短板等方面,规范、保障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条例共7章,包括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47条。
构建多元共担责任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市场运作的责任体系,建构责任清晰、各归其位的养老服务模式。规定市、区县、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任务,明确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发挥群团组织协同作用,强调家庭赡养扶养义务,引领树立孝亲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明确就近可及、相对集中、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分级分类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和均衡布局,明确新建及已建成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和要求。统筹利用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闲置设施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公益服务组成,构建适应需求、分层分类的供给体系。坚持供需适配,对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内容进行规范,满足居家老年人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明确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适用对象和内容。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标准和要求。鼓励开展互助服务及志愿服务。稳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完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文体教育服务。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规定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指导服务。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老年医学科等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免陪照护服务,增强为老服务能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社区。
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多元经营主体广泛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依托本地特色资源,引进和开发健康养生、老年医疗药品、绿色保健食品等养老项目和产品,打造高质量养老产业体系。聚焦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推动养老产业向上下游延伸,支持企业推进康复治疗等老年用品的研发和应用,丰富银发经济产品供给。
完善要素保障支撑机制。完善与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支持措施和配套机制,明确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渠道和保障方式。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培养引进、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激励评价机制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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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