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西江碧道的优美生态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5年1月27日起,西江碧道沿线区域全面禁止售卖和燃放烟花。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在此,我们真诚地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主动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新年,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美丽蓬江。
二、强化饮用水源保护
西江是我市至关重要的饮用水源保护地,西江碧道沿线的马拉松公园至篁边驿站段外江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燃放烟花后产生的残留物含有重金属等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会直接流入西江,或经雨水冲刷进入西江,从而严重污染水源,威胁到整个市区约100多万人口的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因此,为守护我们的城市“生命之源”,严禁在西江碧道沿线燃放烟花。
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当前正值防火关键时期,天气干燥,西江碧道沿线树木、灌木、草地众多,易燃物大量存在。同时,西江碧道作为公共休闲区域,春节期间人流量大幅增加,老人、儿童在沿线散步休闲的情况十分常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在天气干燥、存在易燃物的区域,禁止进行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转告,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让我们携手营造安全、和谐、绿色的生活环境,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2025年1月21日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