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5年1月17日侯马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专题部署会精神,侯马市公安局加大非法烟花爆竹的排查管控力度,连续查处了四起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凤城派出所

1月17日中午,公安局治安大队、凤城派出所联合凤城乡,在凤城村巷子里的一辆客货车上,查获非法购买、运输的烟花爆竹26箱。刘某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五一路派出所

1月17日,五一路派出所会同浍滨办七所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在浍滨北街有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5个。经询问,三人在明知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仍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让三人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燃放烟花爆竹。




1月18日中午,五一路派出所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在天河电子城查获正在售卖烟花爆竹的康某,在康某车内,民警查获仙女棒30个、乐地宝1盒、精彩烟花3盒、小金鱼9盒、加特林5个、墩子炮4箱、鞭炮6盘、舞龙棒6个、彩云恒通4提、网红顺丰车4盒、二踢脚150余个,呲花炮23把。康某被行政拘留五日。



张村派出所

1月19日凌晨,张村派出所会同张村办工作人员,在观庄村一闲置院落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5箱。高某某被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醒

1、202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将继续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继续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对于违反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五禁”通告,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3、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均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
4、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的遵守山西省人民政府的烟花爆竹禁令,共度安全文明祥和新春佳节!

来源:侯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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