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增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5年1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7名驾驶人名单,其中2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名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3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出生年月

准驾车型

终生禁驾

逃逸

周东平

C1

张诗峰

C1E

李剑敏

C1E

苏钦泗

C1

林彬雅

C1

盛 斌

C1

张 杰

C1

案例警示


2024年7月26日1时3分许,周某平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安溪县河滨南路南门桥头灯控路段时,碰撞前方在待行区内等待交通信号灯的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高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周某平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某平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平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听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为预防因酒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引领带动全社会拒绝酒醉驾的新风尚,根据泉州全市公安机关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以及春运交通管理工作安排,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

今天,泉州交警对1月以来查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280mg/100ml以上的驾驶人和4次以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请勿心存侥幸,牢记“酒后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280mg/100ml以上的驾驶人名单曝光

车辆类型

号牌号码

违法当事人

酒精含量(mg/100ml)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普通正三轮摩托车

赣C2NB42

邹运海

346

01-16

20:01

石狮市裕园路教堂路段

轻便二轮摩托车

无牌

孟庆愉

335

01-01

14:28

南安市东田镇东田村路段

轻便二轮摩托车

无牌

张城

306

01-15

22:26

惠安县螺阳镇霞莲路

小型汽车

苏AXL895

欧培泉

298

01-02

07:37

南安市官桥镇后田村路段

小型汽车

闽C90F5C

韦光伟

283

01-12

23:20

台商区百崎乡黎阳街

轻便二轮摩托车

无牌

丁建进

283

01-09

00:00

惠安县崇武镇崇武派出所路段

4次以上涉酒驾驶名单曝光

身份证号

姓名

酒驾次数

350524197302******

陈丙章

6

350583197906******

洪天赏

5

350521197203******

马为民

5

362424196510******

杨冬明

4

522628197501******

杨通灿

4

350521196603******

杨荣杰

4

350582196305******

柯天益

4

511224198004******

曾凡奎

4

350583198310******

洪诗童

4


春节临近

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乡

亲朋好友相聚

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

请牢记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

1月14以来,

泉州全市共查处

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59起。

典型案例曝光

鲤城

177.77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9日0时5分许

违法地点:鲤城区南环路

驾驶人:杨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77.77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丰泽

118.83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8日1时12分许

违法地点:丰泽区东湖街与少林路交叉路口

驾驶人:林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18.83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南安

194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6日19时59分许

违法地点:南安市官桥镇金庄街路段

驾驶人:孙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9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惠安

202.32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5日23时45分

违法地点:惠安县惠东快速通道路段

驾驶人:吴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202.32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石狮

163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6日1点39分许

违法地点:石狮市西环路与华中街路口

驾驶人:郭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63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晋江

137.94 mg/100ml


违法时间:1月20日23时17分

违法地点:晋江市晋宁路二小梅岭校区路段

驾驶人:陈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137.94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

台商区

54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8日21时33分许

违法地点:台商区杏秀路

驾驶人:孙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54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开发区

58mg/100ml


违法时间:1月19日21时33分

违法地点:开发区德泰路与崇惠街交叉路口

驾驶人:奉某桂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58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德化

69mg/ 100ml


违法时间:1月16日21时47分

违法地点:德化县浔中路

驾驶人:连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酒精含量:69mg/100ml

违法行为:酒驾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交警部门

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

严查!严查!严查!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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