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西安市民朋友少不了走亲访友把酒言欢

但要提醒大家

“酒驾”莫侥幸西安交警严查进行时……

为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查严管高压态势,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春节临近,西安公安交警大队部署警力,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群众平安过春节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的危害

01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据西安公安交警此前发布,西安公安交警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采取“常态化管控+专项集中行动+异地联合整治”的模式、“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时段、全方位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打击酒驾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春节越来越近,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年,在您端起酒杯时,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酒驾成为新年“第一险”。大家一起营造平安、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来源 | 西安交警订阅号 陕西新闻广播

编辑 | 王娜

校审 | 仝彤

终审 | 丰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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