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凌晨
G72泉南高速永福往波寨方向
1171KM处
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
事故造成两辆货车不同程度损坏
现场占用第三第四车道
广西高速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在事故现场,民警看到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货厢完全损坏,货物洒满一地。
民警了解得知,小货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车辆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停在了第三、第四车道上,驾驶人只打开了双闪灯,就在车上联系救援。因夜间视线差,途径该路段的大货车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与该小货车发生刮碰,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民警认定,此次事故因前车驾驶人在车辆发生故障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车驾驶人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而发生,双方负同等责任。
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应该怎么做?
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车辆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雾天等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延长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电话,请求帮助。
广西交警提醒:非紧急情况下,不能在行车道内停车;特殊情况下停车,应按规定摆好警示标志。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