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开印发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规范》《通知》)三份政策文件。至此,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旨在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形成全国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实施规范》旨在明确授权运营工作的决策流程、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促进授权运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知》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作用,既推动运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
“三份政策文件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激发公共数据供给动力和全社会用数活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更好赋能高质量发展。”该负责人认为。
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开发布,提出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模式。其中,共享和开放制度规则、运行机制相对成熟。《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鼓励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
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当时,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透露,三大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其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从登记要求、登记程序、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登记工作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和工作流程。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要梳理纳入登记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单位,梳理需要登记的公共数据资源,并按程序提出登记申请。鼓励运营机构将加工治理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登记。登记机构按要求受理审核。
依托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登记业务。加快“一个体系、两级平台”建设,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重点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业务开展,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省级平台重点支持本辖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制定全国统一的登记结果编码规则,统一赋码,实现登记信息的互联互通。
要建立登记工作的标准规范。组织力量编制登记制度落地所需的配套标准、规范和指南,细化登记的各项业务流程和标准,规范地方平台建设的技术要求,推进全国登记业务和服务标准化。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管理与理论国际研究中心(ICIR)特聘教授张向宏认为,当前公共数据供需双方普遍存在的“不敢”“不愿”“不能”问题,是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需要通过破除相关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
“《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基本要求,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奠定基础。”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保障运营机构可持续发展,防止形成垄断利润
《实施规范》重点从基本要求、方案编制、协议签订、运营实施、运营管理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授权运营工作的决策流程、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
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登记要求,做好授权运营情况、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的披露,明确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要求,鼓励公平竞争,构建良好的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工程师、清华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研究院副秘书长王理达认为,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在价值释放的同时保障隐私与安全,是实现公共数据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破解的核心问题。
“《实施规范》着眼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的制度环境,明确授权运营应把握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路径,是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有序释放的重要保障,为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指引。”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知》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一关键环节,基于运营机构特殊角色定位,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格)管理,既保障运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
其中,明确定价范围和管理形式。明确运营机构提供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收取费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对运营机构收入情况开展定期评估,实际收入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周期最高准许收入时予以扣减,并提出评估调整上限收费标准的工作要求。
王理达认为,做好授权运营活动中的政府指导和调控,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
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运营机构的最高准许收入进行管理,通过管住准许收入,避免运营机构过度逐利。赋予运营机构一定自主定价权,允许其在各类产品和服务上限收费标准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定价,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
“《通知》基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制的特点,旨在通过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该负责人表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陈维城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