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陆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2024年


2月29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行政审判庭庭长魏开发一行赴孝感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并在安陆法院举办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会上肯定了安陆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上形成的“安陆做法”。

4月9日,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孝感召开,安陆法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分享行政审判工作经验,获得省高院表扬。


4月26日,安陆法院“以一把手出庭应诉为抓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改革案例,在湖北法院首届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微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案例”。

6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一行到安陆来孝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参观了安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充分肯定了安陆市在行政争议化解和行政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省法院游劝荣院长到孝感参加调研座谈,安陆法院作为唯一基层单位在座谈会上发言。

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2023年以来,经法院释法明理原告撤诉、调解结案的案件数量占比达到行政诉讼案件总结案数量的62.8%。

诉前联调

筑牢“解纷前哨”

化解行政争议,联动联调是“上上策”。2024年5月,安陆法院与安陆司法局联合建立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正式运行,法院指派法官参与复议案件协调。安陆法院始终坚持“预防挺在化解前、化解挺在诉讼前”,多次引导行政争议诉前进入复议环节,行政复议的“主渠道”和行政诉讼“过滤器”作用明显。

2024年9月,安陆法院收到一份来自邓某的行政诉讼立案材料,邓某起诉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其履行督促某保险公司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法定职责。原告邓某在离职12年后,发现其在某保险公司工作期间,该保险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未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遂向安陆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这案子可以先试一下诉前联调,我们法院去和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一下,或许能够得到更加高效的解决。”承办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该案件能够在诉前有效化解,于是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下,法院和市人社局进行了沟通协调。

“关于邓某的案子,我们局开会研究过,确实应该督促该保险公司公司按他的实际工资标准补缴养老保险费,我们将尽快落实下欠。”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道。

在安陆法院督促和不断协调下,安陆市人社局多次派人与原告邓某、第三人某保险公司面对面沟通,计算确认补缴金额,并积极向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报化解情况,听取上级部门意见,最终在未立案的情况下,邓某与人社局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诉中精调

把稳“定分舵盘”

“法官,太感谢你了,我的职工医保费现在终于补齐了,我总算可以安心退休了。”当事人邓某在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时激动地说。

2023年年底,安陆法院受理了一起安陆市医疗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经审理调查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众多、法律关系复杂,但也发现了协调撤诉的可能性。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察院五家单位参与案件协调。终于在历时八个月,召开四次协调会的基础上,原、被告达成共识,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原告也主动撤诉,做到案结事了。

在出台《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安陆法院坚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力求通过多种渠道减少争议发生,促进争议实质实质性化解。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治国方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安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田文涛说。田文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连续五次出庭应诉,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效。近两年,安陆法院行政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出声率达到了100%,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效。

诉后督调

延展“善治效能”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政通人和”才是追求。2023年4月的一天,承办法官对某石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程某进行电话回访,“喂,老程,关于你和自规局的案子,自规局那边有按照和解协议退还土地复垦费用保证金吗?”

“没有呀!法官,我正准备给您打电话呢!我急得不行,钱再不到账,我们公司就难以维持了。”电话那头的程某颇为焦急。

这是一起某石材有限公司诉安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协议案件。法院受案后,经过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不断向院领导、市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案外签署和解协议。但法官在案件回访时,发现涉案行政机关迟迟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退还石材公司土地复垦费用保证金,导致该公司在经营上出现困难。

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立即联系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并向该机关制发司法建议,督促及时退还土地复垦费用保证金并改进执法过程中的不足。最终行政机关依约退还了该公司土地复垦费用,企业也得以正常经营。


司法建议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司法建议虽“小”,产生的效果却“大”。近两年安陆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9件,均得到被建议机关的有效回复,在促进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安陆法院从不止步案件审理本身,而是根据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安陆法院积极开展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参与庭审旁听、同堂培训、开展座谈会等活动10余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安陆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不断拓宽行政争议化解途径,丰富行政争议化解手段,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努力绘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枫”景。

来源:安陆法院

编辑:李洁

审核:郭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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