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珠海驾车撞人,一个无锡持刀伤人,最近都要宣判执行,我们梳理两个案子的时间点看一下,珠海驾车撞人,案发时间是24年的11月11日,一审是在24年的12月27日,执行死刑是在今天。

无锡持刀伤人案,案发时间是在24年的11月16日,一审是在24年的12月17日,执行死刑也是在今天。

行为固然恶劣,也确实该死。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中间没有多少上诉环节,说明这两人确实一心求死,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无论如何也活不了了,躺平放弃了。

这两个案子,从案发到抓捕到审判到执行,基本都是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正常的案子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羁押,公安这里的流程都比较短,除非是抓不住,抓不住的话,流程不知道要多久。

抓住了之后也就是固定证据这些环节,很快就结束了。

流程长的主要是检察院和法院,检察院一般最长的流程得走个半年左右,后面法院排队要一段时间,审理也要一段时间,加起来也能到半年。

也就是一般的命案,从固定证据到逮捕立案起诉判决,最长可以到一年,然后就是报最高法执行,可能需要几个月不等,加起来一来二去,没什么大问题,差不多也要走个一年流程。

这两个案子能在两个月从逮捕走到执行,公安那里都没有走流程,都是当场抓获,只能说明检察院和法院也是可以快起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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