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冤假错案发生时,正义如何得到伸张?
就在最近,电影《误判》在港正式上映,连续3周蝉联票房冠军,获得了许多人的好评。
(图:网络)
该影片主打“为正义出拳、为弱者鸣冤”。讲述由甄子丹饰演的检控官,为一宗青年涉及贩毒被误判冤案展开调查,洗刷冤屈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该影片是由真人真事改编,也就是2021年轰动全港的“马家健案”。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但“马家健案”可远比《误判》要精彩许多......
(图:星岛头条)
误判23年!
案件的主人公叫马家健,大家都叫他“健仔”。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香港年轻人,白天修读职业训练局的课程,晚上在拉面店做兼职。
2016年,当时健仔只有20岁,他把住址借给朋友洪志谦,用来收一个来自巴西的快递。
(图:有线新闻)
健仔收到取件通知卡后,就转交给了洪志谦派来交收的人,还收了1000港币作为报酬。
可没想到,包裹还没落地就被警方逮了个正着,里面竟然是超过1公斤的可卡因!
(图:网络)
健仔随即被捕,家里也被全面搜查。
但可想而知,警方并没有在健仔家搜到任何毒品,倒是顺藤摸瓜顺利抓到了洪志谦。
果然,在搜查洪志谦家时,警方发现了20包可卡因(每包少于10克),这个案件到这里其实已经很明朗了。
(图:有线新闻)
虽然同时被抓,但健仔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只是借个地址收快递,怎么就成贩毒了?他当然不可能认罪!
然而几个月之后,健仔却突然认罪,承认自己贩毒,还因此判了23年,反倒是在家搜出毒品的洪志谦,只判了2年!
(图:网络)
而这样戏剧性的转变,居然和健仔的律师有关?!
神秘的律师!
健仔刚坐牢时,突然有个律师从天而降,自称是他的代理律师,帮他官司。
对法律一窍不通的健仔,感觉自己看到了救星!
(图:香港01)
这个律师叫陈强利(Paul Chan),他对健仔说:你的这个案子很难打,基本打不赢,早点认罪,可以争取多一点减刑,而且现在没证据证明洪志谦和案子有关,洪应该是会脱身的。
在陈律师的反复游说下,健仔放弃了挣扎,签署了认罪声明!
(图:有线新闻)
2017年,案件开审,健仔庭上承认了企图贩毒的指控。
既然马家健承认贩毒,那洪志谦呢?毕竟是他指使马家健收快递,还在他家搜出毒品,按理应该判更重吧?
但!因为马家健认罪,洪志谦只被控藏毒,藏毒和贩毒在量刑上可差远了!最后洪志谦只判刑2年。
(图:有线新闻)
认罪后的健仔老老实实等待判决,没想到又一个扭转他命运的人出现了!
迟到的正义!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牢里的狱友!
这位狱友见多识广,一听健仔的故事就觉得不对劲,特别是那个律师,健仔的情节明明不严重,为何非要认罪,还是贩毒这种重罪!
听完狱友分析,健仔心里也有了几分怀疑。
正当这时,健仔又意外得知那个劝他认罪的律师,根本不是专业律师,只是个师爷(律师事务所的一个职位,不是正式律师,主要负责拉客)!
而帮他打官司的律师团,竟然全是洪志谦的家人出钱雇的。
(图:有线新闻)
这不明摆着吗?师爷就是想让健仔背锅,好帮他真正的雇主洪志谦脱罪。
健仔恍然大悟,立即申请了法律援助,改口不认罪!
但可惜这个时候改口,已经晚了……
(图:香港01)
虽然当时法官认为这个案件充满疑点,还曾质疑控方:你们话说得容易,但万一健仔没有罪,要白坐20多年牢,很荒谬!
(图:有线新闻)
但当时控方坚持指控健仔贩毒,再加上陪审员也以5:2的结果认为罪名成立。
2019年,健仔企图贩毒罪名成立,判囚23年。
被判23年的健仔觉得自己人生没有希望了,准备向这个结果屈服,但他的法律援助律师决定为他继续上诉!
(图:明报)
上诉的律师是港大法学院讲师,一看就知道这案子有问题。他觉得一个贩毒的人怎么会如此吃苦耐劳,白天读书,晚上还要做兼职?
2021年1月,马家健案得以开审,经过法院半年审理,法官最终宣判马家健上诉成功,当庭释放,并且下令不需再次重审!
(图:香港01)
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问题关键是那个骗健仔认罪的师爷。
而这个师爷的故事,真是不扒不知道,一扒吓一跳!这人竟是个强奸犯!
无恶不作!
2002年,旺角和火炭两个工厦里相继发生盗窃案,共损失1.3万港币和电脑等,窃贼在现场留下一个刚抽完的烟头。
(图:星岛日报)
警方拿回去一查,好家伙!这不是1994年在商业大厦里偷东西被抓,申请保释后跑掉的那个逃犯吗?
还没完,警方继续比对DNA,发现这人可能还是1993年某强奸案的嫌疑人!
1993年,有个歹徒闯入尖沙咀漆咸道某商业大厦,不但强奸了一位办公室女职员,还抢走了800多块钱和金项链。
(图:网络)
警方从受害者衣物上搜集了凶手精液,并进行了备案,但一直没能找到凶手。
恰巧,这个强奸犯的DNA和烟头上的吻合。这下好了!两起陈年旧案,全都有线索了。
这个犯人,你们猜是谁?
没错,就是那个冒充律师骗健仔的师爷陈强利!
(图:网络)
警方还在他车上找到了5张身份证,原来这个人一直待在香港,只不过是以各种身份伪装了起来。
在他潜逃那几年,还扮过物业管理人、设计师、商人等,四处招摇撞骗。
(图:香港01)
没想到,这样一个强奸、抢劫、逃狱,前前后后坐过20多年牢的惯犯,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律师事务所师爷,还可以到收押所探访被告,给人提供法律意见?
(图:网络)
按照香港法律,未经相关许可,律师不可聘请曾犯不诚实刑事罪行的人。而且想要探望未定罪的在押被告,必须是律师、实习律师或者是获得授权的文员,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不过最终这个师爷在健仔翻案后被捕,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处坐牢3年!
(图:法庭线)
虽然案子如今已经平反,但健仔“消失”掉的5年光阴,又该由谁来弥补呢?
最后,可以来聊聊你对“马家健案”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