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 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非法储存一旦引发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近日
亳州警方又查处多起
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
多人被拘留
01
1月13日晚,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十河派出所联合交警二大队花海中队在辖区梅百路佟营临时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皮卡车,后车厢被雨布蒙住,非常可疑。
“检查时,我们发现车内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十河派出所民警张梦晨说。
经调查,驾驶人李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谯城警方对他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2
1月15日16时左右, 市公安局谯城分局花戏楼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五金店二楼仓库内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并当场抓获涉案嫌疑人苏某,依法收缴涉案小型烟花327件、炮竹10盘。
经查,苏某没有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目前,苏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03
1月4日, 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魏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线索,民警在辖区内村民怀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1件。
经查,怀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目前,怀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04
1月17日凌晨,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建安派出所收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嫌疑车辆,车辆的附近有一间仓库,仓库的大门半掩着,嫌疑人杨某正在往车内搬运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经过清点,车辆内装有烟花爆竹10余件,嫌疑人的仓库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60余件。
经查,嫌疑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仓库也并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而且附近还居住着大量群众,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70余件烟花爆竹已被收缴,嫌疑人杨某因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被予以行政拘留。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地威胁。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来源:药都时空
编辑:王楠楠
责编:左开勋 吴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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