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中方通知泰方,中国市场监管机构对出口到中国的泰国榴莲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使用了一种名为“碱性嫩黄”(又称金胺、奥拉明O)的非食用色素。
碱性嫩黄是一种黄色的工业染料,主要用于麻、纸、皮革等的染色,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入2B类致癌物,2008年我国卫生部将其列为非食用物质。
最新进展
1.检测要求:泰国出口到中国的每一批榴莲都必须附带碱性嫩黄和重金属镉的检测报告,不得检出上述物质,方可签发PC证书(产品符合性证书)。
1月10日起,中方将在进口检查站对每批货物进行抽查,如果发现残留物超标,将立即暂停进口。
同时,国内水果行业从业者证实,海关要求1月10日起,所有进口榴莲(包括越南/泰国)实行每车取样,检测“碱性嫩黄”,检测项目送检率要求达到100%,且检测期间不可提离。
2.泰国反应:泰国Agriculture紧急召开会议,讨论加强对出口中国的榴莲和残留物管控和检验的措施。泰国多地都暂停了采购出口中国的榴莲。
泰国农业部长纳勒蒙表示,政府将彻查此事,重点锁定春蓬府和洛坤府两个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新鲜榴莲正赶着上市,而疑似问题批次也很可能来源于这里。
她还强调,凡是违法违规者,一律依法严惩,同时呼吁各大采购商保持冷静,不要搞恶性竞争或哄抬市场情绪,不能让农民利益受损。
3.外交协调:根据最新计划,到2025年2月初,泰国总理佩通坦将亲自带队前来访华,与中方展开面对面磋商,会谈内容可能包括检验标准统一、贸易壁垒消除等话题,同时也借机会重申自己整改力度足够高,希望中国重新敞开怀抱迎接泰国产品入市。
事件影响
1.对泰国榴莲产业:此次事件对泰国榴莲产业造成了较大冲击,许多农民和相关从业者的利益受到影响,榴莲的出口量和价格可能会受到波动。
2.对中国市场:中国消费者对进口榴莲的安全性更加关注,可能会影响到榴莲的市场需求和消费信心。同时,也促使中国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3.对东南亚其他国家:越南、马来西亚等其他东南亚榴莲生产国也可能会受到此次事件的影响,中国市场可能会对其榴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