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26日。

二、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3套卡口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或者观看电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黄沙湾街610米处(肖坝工业技校旁);

2、黄沙湾街35米处(公交公司场站旁);

3、黄沙湾南街(规划路)延伸段50米处。

(二)启用5套违停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如下:

1、肖坝实验学校后门(若水路);

2、黄沙湾街560米处(肖坝工业技校旁);

3、黄沙湾街440米处(肖坝工业技校旁);

4、乐山南高速出站口前100米处;

5、黄沙湾南街(规划路)延伸段300米处(大田社区服务中心外)。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月18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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