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养老保险新规定,即将从2月起开始正式实施,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关键需要注意?



第一,延迟退休之后退休年龄规定:

在退休年龄上,主要分为三类,正常的退休年龄、延迟之后的退休年龄以及特殊的情况规定。在正常的退休年龄以及延迟之后的退休年龄方面,没什么好说的,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男性从60到63周岁、女性从50岁和55岁变成55岁和58岁。重点在于特殊情况的规定。

比如说:如果身份是企业女工人,一直在工人岗位上工作,那退休年龄就是50周岁;但要是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曾经在管理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满5年,并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退休年龄就变成55周岁了。

另外在女性的灵活就业人员方面,三种情况:

1,曾经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比如王女士在1980年就参加工作了,那时候还没有实行劳动合同制,她属于原固定工,后来下岗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那她50周岁就可以退休。

2,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并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像张女士在2000年从国有企业下岗,下岗前在工人岗位上工作,那她也可以50周岁退休。

3,50周岁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比如赵女士在50周岁前,在不同企业的工人岗位上工作,累计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加起来有15年,那她也能50周岁退休。



第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问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应按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移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其中,1998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及1998年1月1日后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都需要进行转移。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江苏省的记账比例为12%,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为11%,从2006年7月1日起,以8%计入。

简单举例来说:假设小李在江苏工作期间,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其个人账户每月计入100元,共6个月,累计600元;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每月计入80元,共96个月,累计7680元;2006年7月1日至2024年底,每月计入60元,共210个月,累计12600元。当他跨省流动就业时,其个人账户需转移的金额为:600+7680+12600=20880元。

第三,养老金问题

这方面咱们单独拎出来说的原因是因为其中规定了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这涉及到大量的退休中人养老金补发的问题,因此咱们也重点来看看新规是如何规定的: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之和×1.2%。比如,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本人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1.2,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为10年,则过渡性养老金=8000×1.2×10×1.2%=1152元。



另外根据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政策,今年的退休中人仍可以领取到补发的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您是江苏省的退休中人,可以在本月查看一下自己的养老金是否有金额变动。

此外,在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方面,江苏省的政策和此前的计算方式没有什么变动,咱们就暂且先不提。如果想知道自己的养老金水平待遇,咱们可以等到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政策下来之后,咱们再进行计算。

从这次的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规来看,还是对于民众所困惑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延迟政策之后,大家都应该如何退休?还有关于过渡性养老金如何发放等方面都进行了政策解答的,这样的政策变动,也是在顺应中央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那么江苏省的规定细则出台之后,相信其他地区有关延迟退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政策也会很快就出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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