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1月18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进行集中研读讨论,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代表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实总则部分规定,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有关规定,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有关规定,完善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关规定,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代表法修正草案工作会议精神和李鸿忠副委员长的讲话精神。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宣读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的讲解辅导报告。
24名在川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相关文件,并结合自身履职经验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注意到,会上代表十分关注代表“家站”建设。全国人大代表罗春梅提出,希望能进一步明确代表“家站”建设的相关内容。“代表‘家站’是近年来,代表就近就地参加活动调研,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平台,实践中也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所以我希望能以规范文件的形式,对‘家站’的职能提出定位。”罗春梅说。“我觉得我们‘进家入站’举措很有前瞻性和开创性,在推行过程中我也感觉到非常方便我们代表更好联系群众,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也搭建好了连心桥和联络站。”全国人大代表王晓梅表示。
与会代表一致表示,修改代表法意义重大,下一步,大家将进一步认真研读,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反馈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完成法律修改任务作出贡献。
据了解,《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现行代表法自1992年4月施行以来,先后作过3次修改,伴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而不断完善。作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一,此次《代表法》修改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健全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强化代表履职的保障和监督,提升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