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科普法要求强化面向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1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法集体采访活动。其中,有关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议题备受关注。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普及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强调促进科普均衡发展,强化面向特殊区域和群体的科普。比如,规定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普工作,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科普服务。
实践中,如何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科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表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安全应急等方面知识的需求比较突出,但他们获取、识别和利用这些知识存在困难。
▶一是,面临“数字鸿沟”。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应用和智能设备的发展和普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学习、交流、出行、就医等各方面,都不断数字化、智能化。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由于身体不便、不了解相关知识等原因,不会用、不能用、不敢用智能手机等设备,日常生活中面临一些不便和困难。
▶二是,面临“信息陷阱”。日常生活中,卫生健康等领域虚假错误信息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少数组织和个人甚至专门以老年人为目标,迎合老年人关心身体健康等心理需求、瞄准老年人的知识弱点和盲点,以开展科普的名义,通过办讲座等方式传播虚假错误信息,诱导甚至欺骗老年人购买相关产品、服务或者进行投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石宏表示,新修订的科普法特别强调,科普产品和服务、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并规定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置虚假错误信息的责任。同时,还专门就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科普作了规定,要求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学院等应当普及卫生健康、网络通信、智能技术、应急安全等知识技能,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信息获取、识别和应用等能力。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新修订的科普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及时更新、调整课程设置等内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普及相关知识技能。
来源: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编辑:龙泉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