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瑞恒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裱花蛋糕的需求更为多样化,除了味觉上要得到满足,在视觉上也要求蛋糕更加美观。需要注意的是,在追求美味、美观的同时也不能忘记食品安全。一些商家为了让蛋糕裱花既美观又富有创意,博得消费者眼球,使用羽毛、塑料、金(银)箔粉(片)等非食品级装饰品装饰蛋糕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这些精美的非食品级装饰品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的线索发现,辖区多家蛋糕店在各外卖平台售卖的裱花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物,如羽毛、塑料、金(银)箔粉(片)、汽车模型、塑料玩具等,在裱花蛋糕等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这些装饰品,有可能将这些有害物质释放到食品中,人们摄入以上有害物质将损害身体健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东丽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黄晨介绍,东丽区检察院通过在多家外卖平台随机抽取辖区20家裱花蛋糕生产经营者,经调查发现,至少4家裱花蛋糕经营者确实在外卖平台售卖裱花蛋糕使用羽毛、金属皇冠、塑料玩具等非食品级装饰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等相关规定,裱花蛋糕制售者在加工制作裱花蛋糕时,应当严格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所采购、使用的食品相关产品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或者标签上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者类似用语,或者在食品相关产品物品上加印、加贴调羹筷子等标志。直接接触裱花蛋糕时,不能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如含羽毛绒毛、塑料、纸质等)。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东丽区检察院依法向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裱花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辖区裱花蛋糕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东丽区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制售裱花蛋糕食品经营者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经营户174家,现场指导规范经营行为31家。对检察建议书涉及的4家裱花蛋糕经营店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其中一家蛋糕经营店销售的蛋糕使用非食品级装饰物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为跟进监督效果,东丽区检察院走访部分裱花蛋糕食品经营者,发现相关隐患已整改,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跟踪观察,经评估后认为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3年以来,国家先后对GB4806系列共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了制修订,涉及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黏合剂等6类食品接触材料,除GB4806.15-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正式实施日期为2025年2月8日,其余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专家表示,用于装饰食品的装饰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可能存在微生物、重金属、小分子有机化合物进入食品的风险。比如菌落总数、大肠杆菌是常见的微生物指标,超标会产生腹泻等食品安全隐患;而重金属有长期蓄积的毒性,会对人体产生长期影响。以铅和汞为例,摄入导致慢性中毒会影响神经系统,儿童长期摄入会影响发育;小分子有机化合物也有长期蓄积性的毒性,可能会对皮肤、神经系统、心血管产生影响,一些小分子有机化合物在摄入量高的情况下,也有引起急性过敏、恶心呕吐的风险。

黄晨表示,商家应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标准,选购材料时注意查看产品执行标准是否符合食品接触材料国标。消费者不要购买、食用使用非食品级装饰品装饰的裱花蛋糕,在购买裱花蛋糕时应仔细观察,若发现有异常颜色或复杂且难以确认是否可食用的装饰物,要谨慎选择,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到相关单位投诉举报。

(法治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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