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楔子
2025新年伊始,我就被推送了一则“讨薪”的新闻。可能是因为我也有相同的遭遇,所以大数据就很贴心的给我推了。
这则新闻主要是说:广州越秀金融中心门前有一个叫做“金瓜”的雕塑,因为拖欠施工单位的费用长达一年,所以被工人们实施了“拆除”。
临近年关,这种“农民工讨薪”的戏码放在往年不算新鲜,但是自从2020年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之后,各地这样的事件就少了。
因为条例规定:
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这家欠农民工薪水的单位,何以如此的胆大妄为呢?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一起来探究下这个事件!
02
事件原委
这个事件涉及的主体主要是以下三方:
业主:某地产公司(另说法是一金融公司)
总包:某创意设计公司
分包:佛山某施工企业
这座屹立于广州越秀金融中心门前的“金瓜”雕塑,最初由某地产公司以345万元的价格,承包给某创意设计公司打造(另有说法为300万元) ,并已支付完成大部分款项,大概是289万元。
然而,创意设计公司将该项目以134万元左右,转包给了一家佛山的施工企业,但只是支付了首期款项39万元。
施工企业在完成雕塑建设一年后,因迟迟未收到剩余的90万左右施工费,所以决定对“金瓜”采取拆除行动。
而总包不支付剩余款项的理由是:“验收不合格”,这让分包的 施工企业完全无法接受。
项目已经结束一年多了,而且在 在雕塑建设过程中,总包全程进行了现场指导,怎么能说不合格就不合格了呢!
所以40多位施工人员在包工头的带领下, 拆除了“金瓜”雕塑,而此举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讨回血汗钱。
此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据说雕塑拆除后,总包就同意支付剩余的施工费用了。而分包单位已经在着手修复这个“金瓜”了,事件也就告一段落了。
03
“吃瓜”讨论
作为开年第一个 “瓜”,良子身为“吃瓜群众”中的一员 ,除了看个热闹之外,也有几个问题萦绕在心头,不妨提出来和大家一起探讨。
问题一:艺术装置的利润这么高吗?审计是怎么通过的呢?
我注意到“金瓜”事件中,总包单位的合同额为300多万,而给分包的费用为130多万,那么这中间的差额接近200万,就是设计费和利润。
众所周知,施工企业的利润一般在30%左右,像这种项目利润可能也就在100万左右。
但是审计的时候,往往是按照建安费来计算设计费的,而设计费一般是建安费的3-5%,而这个项目的实际建安费是130万左右,那么设计费也就是几万块钱。
所以,我不知道这家总包单位,如此高的利润是怎么通过项目审计的呢?
当然用建安费来推算设计费是有诸多的“不合适”,但是大多数业主就是这么操作的。
问题二:项目验收不合格,那总包单位是怎么拿到大部分设计费的呢?
我还注意到“金瓜” 事件中,总包单位在施工完毕一年之后,以“验收不合格”为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
那么问题就来了,作为总包单位,他们是如何拿到大部分设计费的呢?这里是否有什么不合规的地方呢?
在我们身边这样的“推诿”其实随处可见,明明总包已经拿到项目费用了,但是总是以“种种理由”拖欠分包的设计费。这些做法都很“小儿科”,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你耍无赖就耍无赖吧,还要装的自己很无辜,这不是侮辱“分包的智商”嘛。
问题三:农民工拿不到钱可以“闹”,那设计师为什么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呢?
在这个事件中,施工单位的工人拿不到血汗钱,就可以拆除“金瓜”。 而通过这样的手段,最后是成功拿到了剩余的款项。
而且我前文也说了,2020年国家就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这是法律对于农民工最大的保障。
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设计师的法律保护却没见任何的提高。 也没听说设计师收不到费用,就可以把自己的劳动成果拆除的,或者告使用其设计成果的单位侵权的。
而相反的是:建筑师即使没有收到设计费,也需要为自己的设计承担终身责任,而这样的例子一点也不罕见。
04
结束语
弱者的尊严,折射社会文明的尺度”,所以全社会才会提倡关爱“弱势群体”。
在“讨薪”这件事上,设计师绝对称得上“弱势群体”,比“农民工”还弱,简直弱爆了。
今天这篇文章就是揭示建筑行业“层层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顽疾,同时呼吁政府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和规范,切实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想问:金瓜,到底是什么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