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养儿防老”,其实除口养儿防老之外,还有一点就是血脉的延续。如果没有子女,等老了以后,身边也没有一个可以照应的人,去世以后自己的财产也无人继承。



近日,北京一41岁的独身女子因病去世,因无人继承百万遗产,导致叔舅姑姨打官司争遗产。该新闻在前段时间有报道过,当时是因为该女子的亲戚都在争遗产,后来也闹到了法院,关于该事件也迎来了法院的最终宣判。



根据法院的最新宣判来看,由于赵女士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但她的远房亲戚都想要分割财产,判给谁都会有异议。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对于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给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所以对赵女士的房产收归给国家,剩余财产按亲属帮扶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该案件,有一下几点需要理清

首先是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一般指父母、子女等。很显然,赵女士父母肯定已经不在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父母健在的话,也就轮不到叔叔、舅舅、姑姑、姨来争了。



其次是没有立遗嘱

赵女士可能生病走的比较突然,都没来得及立遗嘱。通常在这些远房亲戚当中,肯定有几个是很亲近的,对她的事情也比较上心。如果独来独往的话,那这些远房亲戚突然来争遗产,就很没人情味。

第三就是北京房产。

我们都知道北京的房产价值很高的,对于赵女士的叔叔、舅舅、姑姑、姨而言,都想拿到她的房产。在同等的条件遗产,且没有立遗嘱,法院判给谁都不合适,还不如国家收归,用于公益。



第四就是赵女士生前姨人居住。

也就是说没有和她的远房亲戚生活过,如果她一直居住在姨家,或者叔叔家,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赵女士生病期间,都是居住在这个家里的人照顾。

不过,在赵女士生病期间也得到过亲戚的照护,所以法院也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如果,赵女士的叔叔、舅舅、姑姑、姨都不闹这一出的话,房产可以四家一起联合打理,说不定就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但人心就是这样,都想自己得到更多,这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最后,该事件也告诉我们,还是要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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