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优化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今年继续执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01
主城区
本市城区243省道(122省道路口至洪武路路口)、洪武路(243省道路口至人民路路口)、通宁路(洪武路路口至石狮路路口)、石狮路(通宁路路口至宁杭北路路口)、122省道(宁杭北路路口至243省道路口)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和党政机关单位驻地、交通枢纽等地全年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02
宝华镇
江乘大道(312国道宝华段)以北区域:宝华大道(汤龙路宝华段)以东,南龙路界以南,景城大道以西,江乘大道(312国道宝华段)以北所围成的区域;
江乘大道(312国道宝华段)以南区域:七乡河镇界以东,江乘大道(312国道宝华段)以南,琅琊大道至普照路以北,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以西(含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所围成的区域;
新城源山区域、锦隆花园区域、嘉烨区域、中宝物流区域、铜山寺区域、惠豪保温厂区域。
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相关政策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积极举报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
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空气污染——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刺激人体呼吸道,引发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不仅会损害听力,对人体心血管系统也会造成影响。
火灾和伤人事故——城区人口相对密集,燃放烟花极易引发火灾,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处罚措施
凡在禁放区域、禁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少一点烦燥,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少一点危险,多一点安全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来源:句容公安
编辑: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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