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月16日,据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2期),近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宁波伯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伯治酸菜(盐水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新靖南欧德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带结(干货),铅(以Pb计)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维克多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维克多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菊燕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要求;宁波市奉化溪口毛龙千层饼厂销售的千层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 唐峥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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