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近期,中国演员王某等被诱骗至缅甸诈骗园区的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在京会见东盟10国驻华使节时表示,希望相关国家负起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打击网赌电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允许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中方愿同东盟国家加强双多边执法安全合作,为各国人民安心往来提供安全环境,维护周边国家交往合作的良好秩序。此前,中国公安部也发文表示,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并将联合相关国家警方,全力捣毁境外电诈窝点,解救被困人员。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各国人民安心往来的环境,伤害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切实利益。面对这一严峻形势,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势在必行。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隐蔽性和跨国性强,以及危害性大等特点。境外诈骗集团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跨地域作案,将窝点设在境外,通过虚假信息、网络平台等手段诱骗受害者,实施诈骗犯罪。他们往往以“高薪工作、包吃包住、报销机票、专人接送”为诱饵,或以商务考察、免费旅游等名义,将境内人员诱骗至境外非法拘禁。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也严重破坏地区秩序和社会稳定。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国际国内安全风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具有“内外交互”的特点,特别是“外部性特征”,是一种全球性问题,打击该类犯罪既涉及到地区层面的安全治理、法律层面的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的平衡,又需要考量实务层面的执法合作机制构建等具体问题,需要各国共同携手应对。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经贸往来密切,人员流动频繁,构建命运共同体已成为双方共识,合作打击电诈犯罪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执法领域已经建立了中国—东盟执法安全合作部长级对话等多种合作机制,为打击电诈犯罪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了更有力地打击电诈犯罪,一是未来须着眼情报信息和执法效能开展更加务实的合作。情报信息是实时监测、分级预警、快速核查、提示通报、联合行动打击电诈犯罪的关键。中国与东盟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犯罪情报,共同分析犯罪趋势,为打击行动提供有力支持,提高打击犯罪的效能。
二是双方执法部门可定期召开会议,分享案件侦破经验、犯罪手法、犯罪趋势等信息,共同研究应对策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双方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
四是双方要加强相关立法,为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
中国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重视东盟各国合理的安全关切,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并指出“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中国将在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框架下,加大与东盟国家的执法合作力度,坚决打击电诈网赌、人口贩卖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共同铲除网赌电诈等社会毒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更加紧密的地区安全命运共同体。(作者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涉外安保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