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盗窃事件:一男子自制简易钓竿,但这竿子不是用来钓鱼的,而是专门用来钓取他人室内的财物,包括笔记本、钱包等物品。
2024年12月中旬,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钢都、冶金等地区,好几户人家的室内东西接连被盗。青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们得知后,立马行动起来,成立专班开始查这事儿。
但是这起盗窃案比较离奇:民警到现场一看,被盗的房子都在居民楼的一层,而且门窗什么的也都没坏,屋里笔记本、钱包等物品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呢?
民警们随后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通过一帧一帧的仔细查看,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这个王某通过晚上四处溜达,发现有些屋主睡觉时,要么开窗通风,要么忘了锁窗户。
于是就动起了歪心思,自己动手用竹竿做了根简易的钓竿。然后王某就趁着大半夜的时候,把自制的鱼竿伸进别人的窗里,就这样把一楼房子里的笔记本电脑、钱包等贵重东西,都给勾出来偷走了。
警方在确定情况后,就在武汉范围内布下天罗地网。到了2025年1月10日上午,民警在江岸区某小区附近逮住了嫌疑人王某,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也是供认不讳。
截止目前为止,王某已经被青山警方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事也于近日,被媒体进行了报道,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王某的盗窃手段,那可真是别出心裁。王某不走寻常路,居然自制了个钓竿来偷东西。你说他要是用这心思去干点正经事,说不定还能发明个什么有用的玩意儿,可他偏偏就用在了歪门邪道上。大半夜的,别人家都睡得香呢,他却拿着钓竿在窗外钓鱼,把人家的笔记本电脑、钱包什么的给勾走了。这行为,简直比耗子还讨厌,耗子好歹还只是偷点吃的,他这可是偷人家的贵重财物,给受害者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其次,作案时机让人生气。年关将至,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置办年货,准备高高兴兴过大年。这王某倒好,瞅准了这个时候下手,真是没点儿良心。他这是把别人的安宁幸福当儿戏呢,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只想着自己能捞点好处。
再次,王某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般来说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及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属于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王某盗取的笔记本、钱包等财物,价值肯定超过3000元,基本上是会判刑处理的。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别伸手,伸手必被抓。现在不管是刑侦技术和手段的先进,还是到处架设的天网摄像头,都极大地遏制了犯罪滋生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还有点不好的心思,还有点为非作歹的的念头,那不是老寿星吃砒霜,找死嘛。干点正事,不能说大富大贵,至少保你心里踏实,你说是吧。
此外,临近年关,各家各户也都不能掉以轻心,关好门窗,养成好的习惯,不给他人有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