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员及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论证会由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市司法局高级法律专务王娜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锋,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利刚出席会议。
论证会上,市城市管理局介绍了《办法(草案)》的起草背景、立法目的和主要制度设计等情况;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律顾问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研究领域,重点围绕《办法(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创新性以及条款表述等方面逐条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市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此次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草案)》,增强立法落地见效的严谨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规范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是贯彻 “1543”立法机制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三会两评”工作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邀请起草单位、行业专家、学者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参加论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聚焦难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切实保障立法质量,为法治洛阳建设保驾护航。(陶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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