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十八代

在中国古代,对于冠(成人)、婚(结婚)、丧(丧葬)、祭(祭祖)、乡(聚会)、射(竞赛)、朝(朝见)、聘(拜访)等社交大事,都有相应的礼仪制度。比如在丧礼上,亲属间就要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及尊卑不同,穿着不同的丧服。

《仪礼·丧服》中规定,丧服由重至轻,分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等五个等级,服丧(穿孝服)的时间分别为三年、一年、九月、七月、五月、三月。此就是所谓的“五服”,越亲近的人、穿的丧服就越重、服丧时间越长。

具体到“五服”的辈份,则是从自己(含)开始、上下各五辈,也就是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凡在这九个世代以内的,有一种叫法叫做“未过(出)五服”;这九个世代的人,也叫作“九族”。

古时,对于犯死罪的人有株连九族的处罚;所谓九族,就是指其未过五服的亲族。

中国还有祖宗十八代的说法。五服的宗亲以外,从高祖往上五辈,依次是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从玄孙往下的五代,依次是来孙、晜(kūn)孙、仍孙、云孙、耳孙。这十个世代,加上五服范围内的宗亲,一共就是十八个世代,即祖宗十八代。

年父下面和大家交流一下,家里的宗亲都是怎么称呼的。首先介绍家庭成员。

父母

对于“父母”的合称,常见的有“二老”“双亲”“两亲”“爹娘”“爸妈”等口头叫法,以及“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亲闱(读wéi)”“所生”“椿萱(读chūn xuān)”等书面用语。

单独对父亲的叫法,有“爹”“爸”“老子”等口语,以及“公”“翁”“尊”“大人”“严君”“严亲”“爷”等书面语或曾用语。其中,“严君”“严亲”有时也代指父母二人。而“爷”,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指父亲,也写作“耶”;宋代开始,专门用作对祖父的称呼。


五服以内的亲属

单独对母亲的叫法,有“妈”“娘”等口头语,以及“婆”“娘娘”“姥”“大人”“慈”“家家”和“姊姊”等书面语或曾用语。其中,“家家”、“姊姊”,是古时对母亲的特殊称呼;而现在“母”一字,也可泛称成年或老年妇女。

旧时的家庭实行一夫多妻制,当父亲有多个妻子时,自己的生身母亲叫“生母”或“本生母”。若生母是父亲的正妻,那么对父亲的其他妻子、则称“庶母”“少母”“诸母”“妾母”等;口语则称“姨”“姨娘”“阿姨”“小妈”,或按照序号称“X妈”。

若生母不是正妻,就要对父亲的正妻要称“嫡母”,口语称“大娘”“大妈”等;对父亲的其他妻子,口语称“姨”“姨娘”“阿姨”等。

继父母:母亲去世、离异或因故被逐出后,父亲再娶之妻称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离开家门的母亲,再次见到后可称“出母”,或“生母”。若随母改嫁,那么就称呼母亲后嫁的丈夫称“继父”“后父”“假父”“续父”。

寄父母:自己从小被过继到了别人家,抚养自己长大的父母就称“寄父母”,或“义父母”“养父母”。“养父母”还有一个意思是指,本为陌生人,但从小收养自己、抚养自己长大的非亲生父母。“义父母”还指父母之外,拜认其他人作为父母,也称“干爹娘”“干爸妈”。

在父母面前,男子要自称“男”或“儿”,女子要自称“女儿”。对于“寄父母”“养父母”“义父母”,男子也可对应自称“寄男”“养子”“义子”,女子分别自称“寄女”“养女”“义女”。

称别人的父母时,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父母前面加一个“家”字。如:对别人父母称“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父母说“家尊”“家翁”和“家慈”“家母”。

对别人称呼自己已故的父母要说“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考妣(读kǎo bǐ)也是对自己已故父母的称呼。先秦时,父称“考”、母称“妣”,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后,父母死后可称考妣,生前不称。现在,考妣可以用来称死去的父母,也可用来称呼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


夫妻

夫妻

女方称呼、介绍自己的丈夫时,除了“老公”“老头”“爷们”“女婿”“男人”“当家的”“孩子他爸”“外头的”等常用口语外,还有“先生”“夫”“夫子”“君”“夫君”“夫主”“夫婿”“郎”“郎君”“相公”“良人”“官人”“汉子”等书面语或曾用语。

男方称呼、介绍自己的妻子,除了“媳妇”“老婆”“娘们儿”“女人”“婆娘”“堂客”“家里头的”“孩子他娘”等常用口语外,还有“太太”“妻”“妇”“室”“夫人”“娘子”“浑家”“内人”“爱人”“老伴”“糟糠”等叫书面语或曾用语。

男女双方向别人介绍自己的配偶时,都可以用的一个称呼是“对象”。妻子,也称“妻室”。从严格意思上说,中国古代婚姻实行的并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妻多妾制”。对于一个男子来说,只有大老婆才被称为“妻”“室”,小老婆只能称为“妾”“偏房”。

旧时,男人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妻子时,常用“贱内”“拙荆”等代称。当同辈人给自己介绍其配偶时,可直接称呼男性为“兄”“哥”“弟”,女性为“嫂”“嫂夫人”“弟媳”“弟妹”。

夫妻的父母

公婆,是对丈夫父母的合称。旧时,还有“舅姑”“姑舅”“姑章”“姑嫜”等叫法。丈夫的父亲称公公,也称“老人公”;古代时,曾称过“舅”。丈夫的母亲称婆婆,古代曾有“姑”“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叫法。

现在,女方对丈夫的父母也多半以父母相称,在他们面前、自称是“媳妇”。

妻子的父亲称岳丈,还可称“泰山”“冰翁”“外舅”“外父”“妻父”等。妻子之母称岳母,也称为“泰水”“丈母”,旧时也用“姑”“外姑”等称呼。现在,男方对于自己妻子的父母也多半以父母相称,在他们面前的自称是“子婿”“小婿”。

称呼别人的岳父母,可称“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即“家岳父”、“家岳母”。


山东五世同堂的全家福112口人

子女

在子女面前,可自称“父”或“母”。父母对儿子的称呼,早年间曾有过“男”“子息”“贱息”“儿郎”“儿男”等;若有多个儿子则可用“长子”“次男”“幼子”之类称呼,或“大儿”“二儿”“三儿”“小儿”……

对于女儿,可以使用“妮儿”“姑娘”“闺女”等称呼。儿子之妻,称“儿媳妇”。早年间只称“妇”,因儿子称“息”,所以儿子的妻子就被称做“息妇”“媳妇”。

女儿的丈夫,称“女婿”,此外还有“婿”“子婿”“郎婿”“快婿”“女夫”“半子”“东床”“令坦”等叫法。

对别人之子,可称“令子”“令郎”“良子”“不凡子”“贤子”等,别人女儿可称“令爱”“令嫒”“闺嫒”。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时,称“小儿”“犬子”“小女”“孽子”“不孝子”“小婿”等。

对自己收养的子女,可称“养子”“养女”“义子”“义女”“假子”等;还有一个称呼时候“螟蛉之子”(读míng líng),也是指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兄弟姐妹

同辈中比自己年龄大的男性,称“兄”“兄长”或“胞兄”;口语叫哥哥。哥哥也称“昆”,大哥也叫“长(读zhǎng)兄”。多个哥哥的,旧时用伯、仲、叔、季来排行,表示大哥、二哥、三哥、四哥。

在古时,“哥”一字除了用来称呼兄,也曾经用来称呼父、称呼弟、称呼子。

哥哥的妻子叫“嫂子”“嫂嫂”。同辈中比自己年龄小的男性叫“弟弟”“贤弟”,弟弟的妻子叫“弟媳”“弟妹”。

同辈中比自己大的女性叫“姐”或“姊”,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性称“妹”;姐妹在古时也成为“女兄”“女弟”。姐妹的丈夫,称“姐夫”“妹夫”,或称“姊婿”“妹婿”。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可以按排行加上一个数字,如二哥、三妹等。

称呼别人的兄弟姐妹时要在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呼自己的兄、姐时,前面加一个“家”字,对别人称呼自己的弟、妹时,前面加一个“舍”字,如“家兄”、“舍妹”。

寄兄弟姊妹间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都一样。旧时还有结拜兄弟姐妹的,称“把兄弟”“仁兄弟”“义兄”“义弟”“干姐妹”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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