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月16日,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昆明海关所属瑞丽海关查获穿山甲科印度穿山甲、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鳞片331.7克。
昆明海关所属瑞丽海关关员在瑞丽口岸联检中心非货运入境通道对一辆私家车进行检查时,从后排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用塑料袋包裹动物鳞片一批。旅客自称该批鳞片是普通贝壳,企图蒙混过关。
经鉴定,上述鳞片为鳞甲目穿山甲科印度穿山甲、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鳞片,共计331.7克。印度穿山甲、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穿山甲属所有种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刑事立案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寄递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